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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远在的时候,凭他一己之力,就能挑起整个蓬莱。他一不在,蓬莱竟然就要沦落到与世家俗世为伍,看来金光顶下那些峰主,也都是吃干饭的。但想想也是,蓬莱五峰一顶,谁又是真心服众的呢?大道之巅的位置,是个人都想坐一坐。

他的兵器——

他寻常不用兵器,最常用的,是一根龙骨鞭。正因同为用鞭之人,容庭芳才会在偶遇萧胜时,多看他两眼。这世上能将鞭子用得如此出神入化的人不多,萧胜绝对算一个。

但是他的鞭子,又怎么落在白家?正如他的戒指一样——这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容庭芳顺了顺胖鸡的毛,改了主意。

“也好。”他道,“那就去瞧一瞧。”

沧水有傅家经商,江阳有白家养鸟,岭南的萧厉两家不共戴天,洛水金家置身事外。傅怀仁是个纯粹的商人,萧白两家互为友邻,洛水离南海甚远,素不掺和,反而一路往北,要往太华山去。至于厉家,自瓦行生变,本以为靠着的大山忽然不见,在魔界尝不到好处,如今渐渐人心生变,不服厉姜,要和蓬莱去靠拢了。此次白家相邀,厉家竟然也派了人去参加。

可惜,那人半道上就叫厉姜杀了。

厉家视他如蛇蝎猛兽,也别怪他无情。

江阳离沧水不远,这种事情傅怀远本来不爱参与,邀请函都没送到他手里就给抛到了柴房,但晏不晓提出想去看看,他就也去了。容庭芳蹭了傅怀仁低调而又奢华的马车,暗暗打定主意要和这位傅老板把交情加的深一些。这是移动的钱庄啊。

一行人并一只鸡半途才决定出发,离开宴的日子没几天。紧赶慢赶在开宴前一天到了江阳,再晚一步,怕就要在众目睽睽中走进去蹭饭。

容庭芳到白家后的第一个印象就不太好。

——满院都是飞着的毛。

世人眼中,灵羽翩飞,与人共舞,应当是神仙一般的场景,可事实上——容庭芳呸出一根细细的绒毛,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引路的家仆有些小尴尬。“季节性换毛,季节性换毛。”

兽类倒是有季节性换毛,怎么鸟也有吗?

作者有话要说:芳芳(沉思):有点爽,不知道为什么。

胖鸡: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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