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服是当然的。
魔界要的就是不服。好战是魔族天性。
狼王本身不是魔,他算妖。但当年妖四处零乱,入了人界便叫人,进了魔界便是魔。哪里有那么多好区分的。不然容庭芳这条龙,哪能将宝座坐得如此稳当。
所有人都觉得狼王脑袋怕是不保,却是容庭芳定定看了他片刻,拂袖一哂。他朝狼王走过去,每走一步,不是走在地上,而是走在所有人的心上。脚步虽轻,却重如巨石,砸地其他人都没敢抬头。
“本尊入魔界前,群魔乱舞,四下纷争,乌烟瘴气,魔气四溢,叫人轻慢。”
“而今十二城各居一方,魔将各领一兵,大洲惧怕我魔界,蓬莱视我族为大敌。”容庭芳道,“虽小战时起,多的是歌舞升平。本尊可曾错待过你们?”
并不曾。
“过往千年,虽渭水将魔界困在此地,本尊可曾叫蓬莱好过?”
并不曾。
就算是容庭芳看余秋远再顺眼,于魔界大事上,两人兵戎相见从未留情。私是私,公是公,私下哪怕容庭芳会在海上和余秋远看一晚上的星星,听他弹一整晚的琴。第二天太阳升起,他还是魔尊,余秋远也还是蓬莱至尊。
“你质疑,可以。本尊不和你计较。”说话间,容庭芳已走到狼王面前。狼王抿着嘴,毫不示弱。容庭芳搭上他的肩,轻声说,“不服,大可以打败本尊。”
“你赢了,今日能有资格说话的便是你。”
能者居之。
魔界的人,从来不怕尊主易位。
狼王心头一动,猛然转头,容庭芳勾唇一笑,眼里是天生的霸意。他从前,堕魔时,身上魔性便肆意流转。如今换回天龙之身,张狂之意却更盛。狼王不自觉便想到很久之前流传下来的一句古话。
云梦生妖,化骨为魔,潜龙出海,天地不沾。
是为天魔劫。
这是狼王还当妖时妖那边说的,但因为龙本身也不在妖界,一直被压在大洲不见天日,时间一久,七零八落地就被妖族忘了个精光。今日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想到了这句话。大概是因为突然想到容庭芳是龙的缘故。狼王打了个寒战,没有说话。
容庭芳并不是靠收买人心当上的魔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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