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在,大清境內不說是十分太平吧,至少也是盛世明景,民間百姓若是再持有武器,就容易引起械鬥。械鬥這種事兒在民間,不說是隨處可見吧,但也不算罕見。
兩個村子爭奪水源,兩個家族爭鬥,甚至嚴重時候,這些都是能鬧出人命來的大事兒。沒有武器大傢伙兒還只能拿著凳子鐵釺木棍之類的,就是死人,頂多也不過兩三個。但若是有了武器,那可就是一死一大片了。
所有就有官員上了摺子,請求禁止民間百姓擁有武器。但這摺子,被康熙給駁回去了,康熙說的是天下安定在於施政得失,與火器無關。
也就是說你當地官員做的好,那百姓之間就沒有紛爭,武器這些也不過是用來打獵,改善民生。就比如說那兩個村落爭奪水源,官員若是早早就將這些事情安排好,兩個村落犯得上爭搶嗎?兩個家族有仇爭鬥這種事兒,你做官的,父母官,就不能出面調和嗎?非得等出了人命,再說他們不應該持有武器嗎?
於是這禁嚴武器的事兒,就算是放下了。
耿文華現在問,胤禛就忍不住挑眉:「難不成你還有別的看法?」
耿文華抿抿唇,有些小心謹慎:「我還能有別的看法?」
「這馬車上只咱們兩個人,馬車車壁也足夠厚,你說了什麼,除了我,也沒別人能聽見,你若是有意見,只管說,爺難道還能將你送到汗阿瑪跟前嗎?」胤禛笑著說到,耿文華頓時笑,過了片刻才說道:「這個武器的事兒……我覺得,不能全禁,但也不能不禁。」
全禁就是民間百姓一點兒不許用武器,古代社會嘛,肯定和現代社會不同的,你若是不許用武器,至少有一類人是沒辦法生活的——獵戶。甚至,獵戶在大清,是占據了一個不算小的比例的,這種人沒有田地,不擅長種地,若是連唯一謀生的手段也被禁止了,那大約就只能是去當野人了。
不能不禁,說的是火銃之類的。大清的火銃可不是現代的槍,又能做到靜音又能做到彈孔小不易察覺,這時候的火銃呢,甚至比不上建國初期的那種槍枝。
這時候的火銃,極容易走火,而且射出來的子彈是炸開的,這種東西用來打獵,那打到的獵物就全身都是石子兒,是不能吃,也不能用的。
再者,弓箭射人,還有挽救餘地。但火銃傷人,必死無疑。
所以耿文華說,該分情況。
胤禛就問到:「那若是獵虎遇到凶獸,需得一擊斃命呢?」那弓箭的傷害力不夠,不就得用火銃了嗎?若是不許攜帶火銃,那不就是將獵人的性命送到凶獸嘴裡?
「獵戶……也可以攜帶,但不許用於打獵之外的任何用途。」耿文華說道,律法不就是條條框框來限定各種條件的嗎?朝廷若真是有心,就可以將武器這事兒單獨拎出來規定,什麼樣的人可以擁有,什麼樣的人不能擁有,擁有的人不許在什麼場合攜帶,這些都是朝廷官員應該考慮的事情。<="<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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