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沉吟片刻才說道:「這主意確實是不錯,不過,若是要辦比賽,又需得場地,又需得人手,這不是個小事兒,你容我仔細想一想。」
耿文華就笑道:「好,此等事情,太過於重大繁瑣,怕是也只有福晉才能組辦,我不過只是一個提議,福晉若是覺得不太妥當,那就當妾身沒說過。不過,福晉若是要舉辦,不如以福晉的名聲,設立一個獎金?」
頓了頓,她又說道:「如此一來,但凡這些比賽能流傳下去,能有個傳承,也算是,名留青史?」
十三福晉忙問道:「這是什麼意思?比賽不過是舉辦幾場,頂多是次數多了,大家知道的多,如何就名留青史了?再者,但凡舉辦比賽,必得要錢,這若是舉辦的比賽名氣大了,年年舉辦,這銀錢又是從哪兒來?」
「就比如說,我們要辦一個比賽,一開始我們可以將這個比賽定一個名字,就叫……那拉運動會,因為獎金是福晉給的,然後將運動會這個賽制,賽季,也就是比賽的規矩時間都給定下來,然後就開始找贊助商,所謂的贊助商,就是為比賽人員提供衣食住行之人……」
十三福晉再次打斷:「用人家的,還要人家掏錢?」
耿側福晉該不會是在發癔症吧?
倒是那拉氏,她做生意時間更長些,很快就明白了:「耿側福晉的意思是,將這種比賽,宣揚的天下人盡知?尤其是達官貴人,更重要的是朝廷支持?」
耿文華點點頭,所以,他們的東西若是好,哪怕達官貴人們就是買一次呢,這收入,這知名度,都抵得上他們的付出了。
那拉氏是屬於一點就通的:「獎金也不光是我能給,還有朝廷可以給,還可以從商戶募捐,總之,比賽人員是不用給錢的,他們還能有獎金。」
十三福晉也明白過來了:「這是一場,舉國上下都知道的盛大的……慶典?」
說慶典不太準確,就像是一場宴會。
京城中有婦人喜好舉辦宴會,於是特意修建了一個園子,在這裡舉辦過幾次宴會之後,這園子就出名了。但凡是這園子裡的請帖,都是比較受追捧的,甚至有人會私底下買賣。
雖然耿文華所說運動會,和這個有些差別,但本質上是一樣的。有人出頭牽線,有人聯絡舉辦,有人花錢買名聲,也有人從中得利。<="<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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