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春忙去倒水,塔納將一杯水喝光,這才說道:「額娘,今兒總共用了八匹布,做了四十套衣服。」
就那種普通百姓穿的,上面褂子,下面褲子的衣服,一匹布是能做三套的,除非是比較瘦小的,一匹布大概能做套件。也就是說,布料節省了一小半。
而且,就算是女紅活兒做的最好的村婦,一套衣服也需要大半天,也就是一天頂多能做兩套衣服。
今兒這紡織廠,一條流水線上是八個工人,一個負責裁布的,四個負責鎖邊的,三個負責縫合的,算下來的話,是沒每個人做了五套衣服。
這還是頭一天,她們活兒做的不是很熟悉,若是熟悉起來,大約一天能做六七套?翻倍了。
從這點兒來算的話,成本和人工,都還算是節省了許多。
「那些裁剪下來的邊邊角角,大塊兒的能做童裝,再小點兒的不能用的,可以做帕子荷包之類的。」塔納說道,耿文華擺手:「這點兒小東西,咱們就不要做了,費時間又不賺錢,倒不如賣掉,也算是回本了,就按照一個銅板五斤的價錢賣。」
真要是缺錢連一套衣服也買不起的,就可以買這些碎布,拼拼湊湊,也能做出來一件兒花衣服。嫌難看可以穿裡面,或者做鞋裡面,或者納鞋底,都是能用的著的東西,也不算是白費了。
耿文華心裡算了算這人工還有成本,就笑道:「這一套衣服可以按照十二個銅板來賣,回頭先掛在繡莊那邊試一試,賣得好了就開始大量售賣,若賣的不好……那就再想想別的法子。」
第196章 原先是年氏自己說出來……
十二個銅板並不算很貴,但也不算便宜。要看你怎麼算了,買布料自己做的話,十二個買三尺,做一個人穿的衣服足足的,還能略有些多餘做個馬褂之類的。但是,你自己需得花費一天時間,這一天時間你用來做些別的,也能將這十二個銅板賺回來了。
就算是農村,農忙時候就不說了,農閒時候,家裡的女人也是半點兒不得清閒的,要打掃家裡,要拆洗被褥,要準備過冬的東西。現在好了,朝廷又推廣紡線技術,不管是棉麻線還是羊毛線,只要能紡出來,紡織廠那邊都是會回收的。
你有空,紡織兩個線團,也比做一套衣服要強多了。紡織線團這活兒要是做熟練了,閉著眼睛都能做,可做衣服需得集中精力,一不小心縫錯了就要重新來。同樣一天的時間,紡線是更輕鬆一些的。
如此算來的話,那肯定就是買衣服比較划算。
耿文華特意讓知春出宮一趟,將這種話術教導給繡莊的那些人。她是會算的,但是尋常百姓不一定沉下心來算。怎麼說呢,銷售話術這東西,也是後來慢慢發展出來的,總結出來的,而不是一開始就有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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