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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途沉聲說:「警方調查分析得出結論尚且需要兩天時間,可是案發當晚,從被害人暈倒到李呈昊扎死他前後只有半分鐘,為什麼在這短短半分鐘內要求防衛人能認識到對方在哪一個時間點喪失意識、哪一時刻侵害結束,您覺得兩天得來的專業性結論,和一個普通大學生在恐懼無助心境下的判斷可以相提並論麼,這不合理。」

諶意自上而下凝望他的眼睛,沉默了幾秒,道:「可您不能單憑嫌疑人一句『沒意識到』就否定客觀事實,主觀標準是英美法系的慣用標準,我國偏向客觀主義,分析一個案子也是先從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方面切入。本案客觀上是既定事實,主觀過錯大小有待商榷,不可能只靠一句『不知道』就完全脫罪,拋開現實基礎談認識能力才是真正的不合理。」

「您在說什麼?」聞途頓了一下,「我不懂。」

諶意說:「換作普通的認識錯誤問題,假如你失手射殺了一個人,你辯解說以為他是一隻動物,難道就能免責麼?回到本案,嫌疑人在被害人暈倒後還持續毆打,他辯解說以為被害人沒有暈,同樣沒任何用,因為單靠主觀判斷的說辭,無法作為定案根據。」

聞途回答:「您可能把概念混淆了,我沒在談論認識錯誤或者主觀過錯的大小,而是四要件之外的犯罪排除事由,按照三階層體系,主觀構成是該當性,正當防衛是違法性,是兩個不同的層級,換兩階層來說,正當防衛在客觀階層就阻卻了違法性,根本輪不到主觀階層,我們探討的是應該從哪個角度出發來判斷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而不是主觀方面。」

四要件、三階層、兩階層是刑法學界三種不同的犯罪構成體系,實務中多採用四要件體系,即主體、客體、主觀、客觀,四個要件均滿足才能構成犯罪。

做實務時間久了大多人都忘記了三階層、兩階層為何物,但他在短短十秒內進行體系轉換,思維之快,連諶意都怔了一下,才意識到自己被抓了邏輯漏洞,險些被他繞暈。

諶意:「……」

聞途繼續說:「如果無法判定,不如代入自己設身處地想想,在那種危急情況下,您能百分百意識到對方已經暈倒嗎?」

諶意反應過來,跟上他的思路:「半分鐘足夠長了,何況還是在神經緊繃的狀態下,每一秒都難熬,他有足夠的時間可以認識到被害人已經喪失意識。」

聞途從容不迫地說:「不只時間長度因素,還要綜合考慮當時的環境、行為人的心態和情緒,我還是最開始那句話,檢察院的結論對嫌疑人要求過於嚴苛。」

諶意頭有些大,立即打斷:「聞律師,你我立場不同,是說不到一塊去的,我也沒時間在看守所門前進行辯論賽,有什麼留到庭審上講給法官聽。」

他沉著表情又靠近一步,壓低了嗓子:「你不用為當事人做到這個地步,如果只因為控方是我,就故意要作對,你一定贏不了。」

聞途有些無奈:「你多慮了,我沒那麼幼稚。」

聞途其實沒有反諷的意思,但這話傳到諶意耳朵里自動變了味,他臉色顯見地暗了幾分:「理論說得再好聽也是華而不實,如果撼動不了我方的證據體系,在法庭上也很難說服審判員。」

聞途停頓了片刻,嘴角露出淡淡的笑,帶動唇邊的小痣上揚,眼裡溫度卻是冷的:

「你怎麼知道我撼動不了檢方的證據體系呢?」

「……」不知怎麼的,諶意頓覺脊背一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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