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途失笑:「說得很誇張,但又似乎沒什麼不對的。」
路逸之雙手抱胸,嘆了口氣:「事已至此,我幫你。」
「啊?」聞途一愣,連忙擺手,「不,逸之,你只需要教教我怎麼入市就行了,我今天來找你的目的只是這個。」
路逸之說:「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兇手真的潛伏在長晟,他知道了聞仕裕的兒子在股市低迷的時候還要大量,他怎麼不起疑心,到時候你還能查到有用信息嗎?我們簽個代持股協議,你別露面,我去做名義股東。」
代持股協議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協議。
名義股東,與之對應的是實際股東,兩者簽訂代持股協議,由名義股東對外代為持股,將名字登記於公司股東名冊,形成一種表象,而股份產生的收益和責任通過合同關係歸於實際股東。
聞途當然知道這是最好的辦法,但他不想拖任何人下水,依然拒絕。
路逸之勸道:「錢是你出,風險是你擔,萬一出事了你也可以隨時和我解除合同,能給我添什麼麻煩?聞哥,我知道你很厲害,但這種時候沒必要逞強,我幫你忙也是順手的事兒。」
聞途心裡一熱,手掌覆到他肩膀,沉重地拍了拍:「那……謝謝你逸之。」
路逸之說:「這麼多年老同學,就別跟我說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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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語梁最近忙於學術研究,時不時會把手上的案子分給聞途他們做,跟著溫老師不缺案源。
這個強制猥褻案就是聞途才從她手上接過來的,他大概看了一下案情記錄,覺得這世界真是太匪夷所思了。
他又查看了日曆,時間比較緊,年前來不及起訴,因此現在的任務就是申請取保候審,讓嫌疑人回家過個年。
看守所會見室,聞途和林歆一落座,他翻開會見筆錄看向嫌疑人:「錢明,你和被害人什麼關係?」
嫌疑人叫錢明,三十歲左右,歪歪斜斜坐在椅子上,渾身上下都是痞氣。
他懶散地開口:「情侶嘍,噢不,現在算前任。」
「你為什麼要拍被害人的裸照呢?」
錢明眼珠轉了一圈,又活動了下脖子,無所謂道:「那見貨要跟我分手,我沒辦法,就把他帶到荒山野嶺,找他要損失費,然後我怕他報警,就拍嘍。」
聞途皺眉:「你知不知道你這個行為還涉及搶劫,搶劫罪算是刑法的重罪,是沒有數額或情節的限制的,一旦實施就構成犯罪。」
「搶劫?胡說八道,我有實施任何強迫手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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