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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輝雖然沒有完全聽懂荊原那些條條框框的法律,但是意思他明白了,這是要錢來了,而且還是用威脅的方式。

「余笙,你媽媽留給你的錢,舅舅一直在好好幫你保存,本來就準備在你18歲的時候交給你,你怎麼就不能再等幾個月呢。」

「既然本來也打算交給我,那不如現在就給我吧。」季余笙道:「我們都能省點力氣。」

周志輝:… …

那些錢能花的他早就花了,哪還有錢給季余笙!

「你們也知道現在的物價有多貴,養一個孩子這麼多年很花錢的。」周志輝還沒說完荊原便道。

「我委託人的學費是由周女士的信託基金支付的,而且據她所言,你們並沒有給她什麼生活費,所以我想問你把周女士和我委託人的人,到底花在了養哪個孩子的身上?」

周志輝一時語塞。

荊原繼續道:「你之前的工作是周亦白女士的助理,考慮到你們的親戚關係,按照助理最高級別的工資標準算你每月10000塊,年終獎金就算10萬,你做了周亦白女士6年的助理,這六年裡你的妻子曾在超市打工每月工資2500,在周亦白女士去世後,她便成為了全職主婦,也就是沒有收入。」

「你六年不吃不喝的收入也只有132萬,周心蕊從初中轉學來北京上的就是私立學校,初中8萬一年,高中21萬一年,光是6年的學費就87萬,這還不包括她學表演的費用,而你在4年前創辦的文化公司註冊資金是300萬。」荊原目光如炬看向周志輝:「話還用我說的再明白一點麼?周先生。」

周志輝也算是老江湖,雖然心裡很慌,但面上還撐著,他不是沒想過季余笙以後會找他,所以早有說辭:「余笙之前賺的錢在我妹妹去世前,一直是由我妹妹保管的,具體有多少我不清楚,因為我根本沒有拿到什麼錢,除了給余笙的信託基金,剩下的錢我妹妹大部分都投在股市和風險投資上,賠的血本無歸,除了我們現在住的房子,其他的全被抵押還債了。」

「但余笙後來拍GG賺的50萬我一直在好好保存,想著等她18了就還給她,當然她如果現在就想要,我明天等銀行上班就可以給她。」周志輝道。

「哦,是麼?」荊原推了一下眼鏡框:「請把當年周女士留下的遺囑和財產公證書拿出來。」

「一提這個我就生氣,都怪我那個丟三落四的老婆,她竟然在搬家的時候把這麼重要的東西弄丟了!」周志輝拍了一下桌子。

季余笙似乎早就想到周志輝會這麼說,面容平靜的喝了一口水。

荊原輕笑一聲:「周先生,你以為我也是個13歲的孩子麼?」

周志輝也笑了:「那你以為,你們用幾張PS照片和不知道是不是偽造的驗傷報告就可以訛我了麼?」

「周先生還沒有回答,周心蕊的學費還有你建公司的錢是哪裡出來的。」荊原道:「根據《刑法》第270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您非要死不承認,那我們只能把你和你女兒一起送進監獄,你最多關5年就可以出來,但你女兒怎麼也得坐個10年的牢,不過她現在才18歲,就算關10年出來也不過28歲,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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