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時候父母健在,吃什麼都好,加了糖的紅豆圓子粥,配上素菜包,寒冬臘月的天吃得人身心暖洋洋的。
他像記筆記似的,繼續問,「還有哪些想吃的。」
「不用這麼麻煩,我不挑食,好養活。」
「好養活和養得好是兩碼事。」陳祉說,「甜品師呢。」
「不要,吃甜食長胖。」
「不喜歡吃?」
「嗯。」
「倫敦有一條街的杏仁牛角包你不是很喜歡嗎。」
南嘉微怔,歪頭,「你怎麼知道這些?」
入了神,陳祉沒注意到說話邏輯。
不是很重要的漏洞。
他既然在找她,少不得調查清楚,知道不稀奇。
「兩年前你回倫敦,我碰見過你。」
按時間算的話,她從俄羅斯回倫敦沒多久,他就知道了她的下落。
南嘉:「你也在倫敦?做什麼?」
「工作,出差。」
工作性質,他全球各地飛,中東美洲歐洲都有安定的住處,在哪都不奇怪。
奇怪的是。
碰見了,他沒有和她說過一句話。
而他好像很了解她。
換個角度想,倫敦的國人圈子不大,能玩的就幾條街,撞面也正常。
所以,他們港島的雨夜重逢,並不是第一次久別重逢。
早在倫敦某個街頭,就可能擦肩而過了。
只不過她蒙在鼓裡,不知情。
「那你當時看見我,為什麼不找我。」南嘉更正措辭,「不是想要債嗎。」
找了她那麼多年,真找到了,又無聲無息,不像他的作風。
他言簡意賅:「你當時有錢還嗎。」
「沒有。」
「我喊過你,你沒理。」
南嘉不記得。
也許是有吧,異國他鄉的街頭,聽見久違的聲音,她肯定以為在做夢所以沒理。
但從陳祉角度來看。
她當時的狀態,很不好。
她憑空消失,又憑空出現,他不知道她消失的四五年裡經歷了什麼,再出現時,面色蒼白,進入冬令時的倫敦,十一天日照十八個小時,她快淪為和金髮白人一個膚色。
眼神沒光,不會笑,表情僵硬。
她由於頂著一個英國女孩的身份,他一時半會查不出她先前經歷。
要說過得不好,她衣服和鞋子,都是整潔嶄新的。
要說過得好,人並不快樂。
以另一個人的身份,繼續生活在陌生的城市。
濕漉漉濃霧籠罩整座倫敦城,她從一家小便利店買一個55P的牛角包,穿過斑駁小路,牆壁鋪滿青苔,失修的路燈搖搖晃晃。
雙排扣呢衣,黑色長靴,披散的黑髮,身影高挑清瘦,指尖攥著乾巴紙袋,這樣的她乍然出現像一個幻影幽靈,路過時嗅到焦脆的杏仁堅果香才確定是真的人。
那才是他們久別重逢的第一面。
是心臟從跳動變成顫動的一面。
「我當時應該剛從莫斯科回來。」南嘉仔細回想,「不熟悉外面的環境,所以不會注意旁人。」
「你還去莫斯科?」
「嗯,就是那個朋友找到我,把我從西伯利亞帶去莫斯科。」她說,「我可以在那邊舞團繼續跳舞,不過從來沒有參演過比賽和演出。」
不露面,所以就算在莫斯科,外面的人也找不到她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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