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靜心裡有些慌,但面上還是強裝鎮定:「老陸,你還真信陸家馨會讓你安享晚年這鬼話?別到時候後悔莫及。」
陸紅軍很平靜地說道:「你故意放出風聲說家馨一幅畫賣了五萬華幣,那副古畫是賣了五萬,不過不是華幣而是綠幣。還有,家馨倒賣鞋子沒虧本,而是賺了六十多萬。她這麼有能耐,既承諾會讓我安享晚年就不會食言。」
丁靜跟他做了五年的夫妻,對他也比較了解,知道再不鬆口自己討不到一點好:「我可以答應離婚,不過除思怡這件事外,我還要一間屋。」
陸家光一聽就拒絕:「不可能。」
丁靜用哀兵之策,她哭著對陸紅軍說道:「老陸,我不多要,一間屋,就一間屋,這樣等我出去不至於流浪街頭。老陸,我們夫妻這麼多年,你也不忍心我流落街頭吧!」
陸紅軍有些猶豫。
陸家光不留情地說道:「丁靜,你不要貪得無厭。促成趙思怡跟范一諾的婚事跟買一間屋,這兩個條件,我們只能答應一個。」
其實他是希望丁靜選後者的,買間屋也就花千八百塊,但促成趙思怡跟范一諾的婚事勢必要動用一些手段,這樣就多了個仇敵了。
丁靜眼淚跟不要錢似的掉:「老陸,我求求你了……」
陸紅軍閉上眼睛,等睜開以後說道:「丁靜,我老了,晚年還得靠孩子們照顧,你就不要為難我了。」
已經將女兒得罪徹底。要再順著丁靜,惹惱了兩個侄子晚年沒人管就淒涼了。
丁靜知道再求也沒用了,咬咬牙說道:「那我要兩間屋,我跟思怡一人一間。」
至於跟范一諾的婚事,就靠女兒自己了。
陸家光說道:「可以,等下次我們拿了房契來你就簽字。若還不答應那就算了,直接起訴離婚了。」
讓他說直接起訴離婚算了,是陸紅軍不想走這一步。他也不敢逼太緊,萬一將陸紅軍逼進醫院也是麻煩事。
出去以後,陸紅軍小心地問道:「家光,給丁靜買房子的事不要跟家馨說,她知道肯定會生氣的。」
陸家光很無奈,既知道為什麼又要鬆口了:「不告訴家馨也可以。城裡兩間屋也不少錢,我讓人去郊區給她買個房子。她不是要個容身之所,鄉下的房子也一樣可以住。」
這次陸紅軍沒拒絕了。
丁靜看到房契發現是郊區的房子氣得不行,但陸紅軍已經放棄了她鬧也沒用,只能憋屈地簽了字。
第兩百41章
新的監護人
丁靜一簽字,陸紅軍就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拿到離婚證的時候,他心情很複雜。本以為能跟丁靜白頭到老,卻沒想到落了這麼個結局。
陸家光看到離婚證以後,當天晚上就去郵局給陸家馨打了電話:「離婚了,我陪著三叔去的民政局。」
陸家馨聽到這消息心情還不錯,原身的兩個願望已經完成一個,再過三個多月另外一個願望也要完成了。
陸家光問道:「蘇鶴元說,你給內地捐了兩百萬港幣,你是不是將手頭的錢都捐了?」
陸家馨說道:「這是姨婆給我的錢,我沒要,就捐了。大哥,我承諾的事不會食言,等工作以後會每個月給他養老錢。」
捐款的事,蘇鶴元認為沒必要瞞著陸家人。不告訴陸家傑是他信不過,但陸家光不一樣。
陸家光知道她心裡有氣,笑著道:「沒事,三叔有存款跟退休金,醫藥費也能全部報銷。」
陸紅軍屬於幹部離休,醫藥費基本都能報銷。不過若年歲大了需要請人照顧還得經常吃藥,那花銷會比較大。
陸家馨嗯了一聲道:「大哥,我還要溫習,沒什麼事就掛了。」
陸家光本來想跟她說陸家傑的事,見他要溫習立即應下了,也決定在會考之前不打擾她。
周六陸家馨叫上閻毅華,帶著蘇鶴元去了顧宅。她周一到周五要上課,只有周末有時間。
顧秀秀接到她的電話,也叫了柏律師過來。對於她要更改撫養權的事,柏律師覺得這裡面有事。不過顧秀秀不說,而這也不牽連到財產繼承問題,所以他也沒有多問。
在雙方律師的見證下,這件事很快就辦好了。簽完字,陸家馨他們走了,柏律師留下來與顧秀秀進房間了,應該是有額外的事交代。<="<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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