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穿成一根反骨我靠缺德修仙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102頁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為了明天給對方留個好印象,他連這些日子熱衷的揍兒子活動都放鴿子了。

反正兒子是現成的,什麼時候打都方便,還是兒子他爹好玩。

他現在最要緊的是……挑衣服。

今天莊飛白忽略他肯定是因為他穿的不夠帥,人是馬衣是鞍,他明天一定要足夠閃亮找回面子。

望著琳琅滿目的衣服,魔尊大人選擇困難症犯了。

白色的清雅俊美,

黑色的炫酷霸氣,

藍色的風流倜儻,

黃色的尊貴奢華,

魔尊大人都挑花了眼了。

他長得這麼好看,穿什麼都好看,真是好難抉擇呀。

選來選去,最後這奇葩竟然選了一身桃花粉。

還別說,穿上確實也挺好看的,配著他那一雙桃花眼,往南風館一站絕對是頭牌。

他的理由也很充分:

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

他跟小哥哥這也算是故人重逢,對方又是給他生了兒子的人,穿一身桃花裝也算應景。

要不是魔尊大人威壓太盛,侍女都要忍不住翻白眼了。

她們這個主子,有文化,但不多。

雖然這種想法大逆不道,但這真的就是事實。

雲知返堂堂魔尊修為了得,但他竟然是個學渣。

從小他就坐不住,一看書就頭疼。

但因為他資質逆天修為強悍,當時的魔尊也沒強求讓他多讀書。

而魔宮的其他人自然也不敢撩虎鬚,他是不會背三字經又不是不會殺人。

那貨背書有多慢擰人腦袋就有多快,誰的命都只有一條,真心犯不上。

雲知返在外的形象一直是炫酷吊炸天,畢竟他修為擺在那兒。

魔族朝堂向來是直來直去,也不會有人去之乎者也的拽文。

所以直到現在,魔尊是文盲這個事兒還真就沒人注意過。

雲知返不喜歡雲不易也有一點這個原因,不易那孩子特別喜歡看書,行動坐臥彬彬有禮。

一看到他雲知返就想起自己小時候的老師,強烈的厭學情緒完全蓋過了那點微薄的父子之情。

直接眼不見心不煩把兒子踢出了魔宮。

第131章 相識,粘上了

雲知返這裡在精心的準備著明天的約會,而莊飛白根本沒把這事放心上。

他就是扯個謊話把對方哄走,沒想到那人還挺好騙的。

氣頭上時倒想把對方騙過去宰了,後來看那人痛快走了也不想再計較。

他才不會去什麼森林跟對方打獵,甚至他連門都不出了。

為了打發時間,他還讓白袖去書局給他買了幾本書看。

莊飛白學富五車,魔文和妖文都是會的,弄幾本書打發下時間,還能了解了解魔族的風土人情,正好一舉兩得。

第二天一早,雲知返早早就去了城外,然後就是傻老婆等漢子,一直等到中午也沒見到莊飛白的影子。

魔尊大人又不傻,一想昨天那人的態度就知道他這是被人耍了。

雲知返氣急敗壞眼露凶光,立刻叫人去調查莊飛白的住所。

聽說對方和個美貌小娘子住在客棧,氣得連手裡的摺扇都捏碎了。

好你個莊飛白,虧你在修真界裝得人模狗樣的,一離開自己地盤立刻就原形畢露了。

兒子都丟了還有閒心在魔界勾搭女人,你這麼做對得起我兒子嗎?

魔尊大人自以為逮到理了,氣勢洶洶就去找莊飛白算帳。

等到了客棧門口,他又反悔了。

不能就這麼過去,那人什麼都不知道,自己這一去打抱不平不就露餡了麼。

那小崽子自己還有用,可不能讓莊飛白領走。

對,都是為了自己的大計,絕不能暴露身份。

想到這兒雲知返又換了一把摺扇,一步三搖的進了客棧,直奔莊飛白的房間。

莊飛白還以為是小二送茶水直接就開了門,見到一身桃花粉的雲知返頓時嘴角一抽。

昨天這人還只是笑的放蕩,今天就改成全方位立體式的騷了。

到底是哪個地主家的傻兒子,這審美是真絕。

雲知返看到雲飛白頓時埋怨道,「我說你這人怎麼說話不算數?

我在郊外等了你大半天呢?

要不是恰好有僕從看到你在這裡住,人家都找不著你。」<="<hr>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