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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皺著眉轉身,冷冷清清站在原地等她。

時離也不慣著他,越走越慢,偏要他等,看他眉毛皺得越來越緊,她就越開心,嘴角都要咧到耳朵。

後來,也不知道從哪天開始,他習慣了她「爬蟲」般的速度,不管她橫著走還是豎著走,他都能始終慢她半步,兩條大長腿毫不費力,懶洋洋墜在她身後——

時離晃了晃腦袋。

說起來陳渡還是她的初戀呢,可回憶起這段戀愛,好像的確沒什麼浪漫橋段。

鮮花、燭光晚餐、璀璨煙火……什麼都沒有。

有的只是一對貧窮的大學生情侶衣食住行的日常,步履匆匆地走路、擠人貼人的地鐵、投雪花般數不清的簡歷、吃油膩膩透心涼的快餐。

嘖,難怪最後他們會因為一次稀疏平常的吵架就分手了,太俗了不是麼。

想起霖大……時離好久沒有回過母校了,也不知道現在怎麼樣了。

她在霖大待了四年,比起家裡,她其實更想念霖大。

時離從沙發上順了陳渡的衣服,閉著眼睛摸黑套上,又「蹬蹬蹬」幾步走過去打開客廳的燈。

漆黑反光的液晶電視屏幕照出「她」現在的模樣,時離臉色一僵,頓在原地,倒影里「陳渡」蹦蹦跳跳著和她對視,兩條眉毛一高一低,雙眼微眯,臉上表情是他從來沒有過的困惑和好奇。

「噗——」

這場景實在滑稽,時離忍不住笑出了聲,又做了個賊丑的豬鼻子和鬼臉,才終於正了臉色,模仿陳渡走路的樣子,像模像樣地走了幾步。

嗯,這才對味嘛,她忍不住摸了摸臉,真帥。

時離臭美了一會兒,拿著鑰匙出了門。

北霖的深秋比她記憶里的還要冷。

冷風鑽進領口時,時離意識到自己給陳渡穿少了。

她緊了緊身上的西裝外套,忍不住打了個哆嗦,記憶里陳渡也沒那麼怕冷啊,經常深秋還穿一件單衣,拽拽地把外套扔給她——這小子,看來當年是在裝酷啊。

這間公寓到霖大是步行距離。

時離走走停停,滿眼新奇地看著這個「新世界」,左摸摸,右戳戳,連路邊稀稀拉拉的雜草都忍不住去薅一把。

五年過去了,大學城附近似乎也沒什麼變化嘛,除了馬路牙子舊了些,五年前新修的水泥路裂開些。

街邊全是飯店,他們常去的煎餅果子店還是老招牌,電線桿上依舊貼著亂七八糟的水電、招聘GG。

只不過現在十一點半了,霖大宿舍已經熄燈了,路上都沒幾個行人,怪冷清的,只有零星幾個晚歸的學生騎著自行車匆匆經過,輪胎壓過滿地的銀杏葉,帶起一陣陣微涼的風。

霖大沒有圍欄,內外四通八達,時離隨便擇了條熟悉的路,踩著夜燈往裡走。

夜晚的霖大很熟悉。

上學那會兒,她和陳渡是各自系裡最用功的學生,兩個小鎮做題家,從小就盼著通過讀書改變命運,肩上擔負著「光宗耀祖」的重擔,念了大學也沒有懈怠的權力。

他們第一次相遇,就是在大三的某個深秋夜裡。

她複習完功課,抱著一大堆書從圖書館出來準備去附近酒吧兼職,又累又困,一頭栽進陳渡懷裡——他和她剛好相反,做完兼職回校,打算在圖書館熬個通宵。

開頭很夢幻,結局很慘烈——她撞碎了陳渡的電腦,並且賠不起。

陳渡黑著臉看她哆哆嗦嗦地從兜里掏出一百三十二塊八毛,以及支付寶里慘烈的花唄帳單,他盯著她笑得尷尬慘白的臉,沉默了幾秒鐘,從她手心裡拿走了二塊八毛鋼鏰。

「……兩塊八,能幹嘛?」

她問,依舊尷尬。

陳渡瞥她一眼,無語。

「買卷膠帶,裡面晶片我自己修,屏幕和外殼得粘好。」

「同學,」時離咧嘴沖他笑,一臉愧疚,「你人真好。」

「……」

陳渡壓根懶得再搭理她。

後來時離總會在圖書館泱泱大軍中認出陳渡——倒不是因為他多帥,而是因為那個用膠帶粘起來的舊筆記本電腦太獨特太惹眼,而他的主人又太冷靜太不當回事,一雙手在稀碎的鍵盤上劈里啪啦敲著她看不懂的代碼,雙眸閃著專注的精光。

讓她每每看到,都心生隱憂——總覺得那筆記本電腦下一秒就要被他敲散架了。

於是時離開始給陳渡帶早餐、午餐、幫他跑跑腿來掩飾自己的愧疚感,用廉價的人力勞動來變相償還,直到某一天,陳渡接過她手裡的豆奶,冷靜地插上吸管吸了一口,從滿是代碼的屏幕里抬起眼。<="<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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