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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寧安因為家庭原因,特別崇拜軍人,最後倆人還真成了。

李秋華嫁給了張偉,陳寧安嫁給了齊愛軍,這個結局看著挺好,但是,如果事情就是這麼簡單,也就不會變成時空局的任務了。

第104章

被重生女主炮灰的小知青(2)

機緣巧合,李秋華重生了。

重生在她剛開始追張偉,還沒有確立關係的時候,她果斷停止了自己倒貼的行為,下定決心以後好好和齊愛軍過日子。

上輩子是她眼瞎,看上了這麼個中看不中用的東西,後來招工回城,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工人,掙點死工資,中年以後還趕上下崗,一輩子過得窩窩囊囊。反倒是被他放棄的齊愛軍一路高升,最後做了司令員。

如果僅僅是這樣,那這就是一本簡簡單單的重生悔過文,雖然有一點膈應人,但也沒太大問題。

問題是,李秋華嫉妒上輩子的陳寧安,也擔心她和齊愛軍就是命定的一對,兜兜轉轉還會走到一起,為了避免節外生枝,她設計了張偉和陳寧安,又用了點小手段,把自己打造成了張偉的白月光。

陳寧安和張偉結了婚,遭受了一輩子的冷暴力。

李秋華則賺錢經商一路高歌猛進,齊愛軍在部隊也升遷順利,夫妻倆幸福了一輩子。

得知真相後,陳寧安整個人都瘋了!李秋華憑什麼支配她的人生?還有張偉,眼盲心瞎都是病,得治!

她的心愿是:報復李秋華,讓她一輩子不好過。不要再和主角有任何牽扯,不管是齊愛軍還是張偉,她都不嫁。

寧安握了握拳頭,「走吧。」

————&————

1974年9月。

沂州市下轄的平南縣,紡織廠家屬區,筒子樓里。

溫家人正在吃晚飯。

這是一個重組家庭,男主人溫大山是紡織廠的職工,和前妻育有一子一女,長子溫慶軍,今年18歲,高中畢業,沒有工作,女兒溫慶雲今年15歲,還在上學。前妻去世後兩年,他和喪夫的女同事周曉麗結婚,周曉麗帶來一個女兒,名叫陳寧安,今年也是18歲,高中畢業沒有工作。

倆人結婚後又生了一個小兒子,取名溫慶建,今年12歲。

飯桌上,氣氛沉悶,沒人說話。

周曉麗出聲打破了寂靜。

她給寧安夾了一筷子土豆絲,溫聲細語的叮囑道:「多吃點。」

寧安放下筷子,沒有理會碗裡的土豆絲,說了句:「吃飽了。」

她對這一家人都沒好感。明明是他們占了原主的便宜,卻總是做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搞得好像原主占了他們的便宜一樣,還想讓原主感恩戴德。

自從跟著母親改嫁,原主就成了這個家裡的小保姆,周曉麗總是跟她說:「你要懂事,要記著你溫叔叔的養育之恩,要多干點活,勤快點。人家慶軍和慶雲姓溫,你可是姓陳。」

「你要為你弟弟著想,慶建可是你的親弟弟,以後你要是嫁了人,還需要慶建給你撐腰呢。」

「媽在這個家裡不容易,就只有你能幫媽了。」

原主剛來的時候,只有五歲,她剛剛失去了父親,和母親相依為命,將她視為自己的依靠,自然對她唯命是從,時間長了,就被洗腦的徹徹底底。

自覺低人一等,必須無私奉獻。

周曉麗平時除了對她進行洗腦的時候會溫聲細語,其他時間都是呼來喝去的,這會子這麼反常,是因為她要說服寧安替溫慶軍下鄉。

當然了,如果「說服」不了,就要上點其他手段了。

劇情里,原主並不同意,她知道鄉下苦。她和溫慶軍一樣大,為什麼不是溫慶軍去,非得讓她去呢?

看她態度堅決,一向隱在幕後坐收漁人之利的溫大山也露出了獠牙,和周曉麗合演了一出「不下鄉就離婚」的戲,周曉麗哭的撕心裂肺,求原主可憐可憐她,如果離了婚她該怎麼辦啊?

原主心軟,答應了,下了鄉就碰到那一系列的糟心事。

周曉麗嘆了口氣,說道:「今天街道辦又來催,咱們家必須得有一個人下鄉了。」

寧安說道:「咱家符合下鄉條件的,就只有溫慶軍啊,該下就下,別跟國家政策作對。咱們小老百姓,和政策對著幹,是活得不耐煩了嗎?」

溫大山詫異的看了她一眼,似是不敢相信,這個平時不聲不響的繼女,竟然會這樣說話。

周曉麗臉上扯出個牽強的笑容:「胡說什麼呢?怎麼會只有慶軍呢,你也符合下鄉條件啊。現在就是要在你們兩個人里選一個。我尋思著,你慶軍哥是家裡的老大,以後要靠他頂門立戶的,不好讓他下鄉,所以,寧安吶,你去吧。你放心,只要一有機會,我和你溫叔叔就想辦法讓你回來。」

寧安嗤笑一聲:「媽,你是傻了嗎?我是烈士遺孤,是不需要下鄉的。誰敢讓烈士遺孤下鄉,我就要去武裝部說道說道了,我相信知青辦也不敢這麼做。不然,我就連他們一塊告。我爸為國捐軀,這些人在他死後磋磨他的女兒,還把不把人民子弟兵放在眼裡!而且,我姓陳啊,我們陳家就只有我一個人,哪兒就符合下鄉條件了?是你傻,還是你覺得我傻?」<="<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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