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晏和寧安經常光明正大的膩膩歪歪,讓全家人的嘴巴都越來越毒了。經常動不動就對他倆發起人身攻擊。
好在倆人臉皮厚,子彈打不透。
這個時候,國家迎來了又一批華僑歸國熱潮。
大家都是回來捐錢的。
不是投資,也不參與國家規劃和發展,先捐一筆錢再說,做足了愛國者姿態。
溫建邦也回來了。
回到老家越州,捐了一筆錢,身份過了明路,就去尋找自己的女兒。
他在越州市政府工作人員的陪同下來到溫家老宅,這裡現在被街道辦徵用為辦公地了。陪他來的工作人員還有點不好意思,溫建邦擺擺手不以為意,「閒著也是閒著,能為政府做點貢獻,也是這房子的價值所在。你們儘管用。」
要是沒人住,這房子說不定都塌了。
他現在不知道寧安想不想要這房子,所以沒有開口說捐出去的事,要是寧安不要,就把它捐了。
然後,他又找到了之前補償給齊敏芳的那個小院,齊敏芳依然住在這裡,和她後來的丈夫一起。
她的丈夫,還是那個姓趙的。
當年倆人從滬市回來,心裡還有點忐忑,過了兩天,等心情平復下來了,就準備領證結婚。
在領證之前,齊敏芳想要先清點一下自己的財產,她並不是個一點心眼都沒有的人,心裡還是有成算的。嫁人之前的財產是屬於她自己的,清點好了,以後怎麼花、花多少,她好心裡有數,避免被丈夫一家占便宜,至少不能讓他們占了便宜還賣乖。
結果這一清點不要緊,箱子籠子都在,但是裡面的東西全都沒有了。溫建邦臨走之前留下的財物沒有了,她之前攢的溫建邦給寧安的撫養費也沒有了。連寧安的玩具、衣服,她之前留下的照片都沒有了。就好像這個孩子從來都沒有存在過一樣。
齊敏芳當時就要崩潰,這些都是她賴以生存的資本。她雖然離婚了,但本質上還是靠溫建邦養著,自己並沒有去工作。溫建邦留給寧安的這些東西,養活她們娘倆也是足夠的。
她氣瘋了,質問姓趙的,是不是被他拿走了?
以後她該怎麼生活?
姓趙的也是又氣又失望,他看上齊敏芳,不就是想跟著她一起過好日子嗎?結果,就這?
但他比齊敏芳理性一點。
「帶孩子出去之前,咱們倆剛剛檢查過這些東西,當時都還在。咱倆出了一趟門,把孩子丟了,回來這些東西就都沒有了。你和我都沒有把東西拿走藏起來的時間,咱們倆是一直在一起的。這是遭了賊了!」
齊敏芳喃喃道:「這就是我丟了孩子的報應嗎?」
倆人報了公安。溫建邦給的錢也算來路光明正大,不怕讓別人知道。
要是有人問起孩子,大不了就說她自己走丟了。
公安也很重視這個案子,組成了專案組進行調查,但是查來查去,什麼也沒查出來,實在是一丁點證據也沒有。
鄰居沒聽見任何動靜,沒有任何可疑人員出沒,房屋沒有留下任何痕跡,按照報案人的說法,裝東西的箱子上著鎖,也沒有被撬開。
公安甚至懷疑這些東西根本不存在,是她幻想出來的。
有個具備一點無厘頭性格的年輕公安甚至說:「既然這些錢本來就是孩子爹留給孩子的,那也不算是你們的財產。你們也別難過了。而且,孩子丟了你們不報案,錢丟了你們倒是來報案了。你們倆也很有意思嘛。回去等著吧,我們首先要找孩子,而不是幫你們找錢。」
齊敏芳和姓趙的灰溜溜的回去了,後面也沒再追問錢有沒有找回來。
公安也確實幫著找了孩子,但是沒找到。
齊敏芳和姓趙的到底還是結了婚。她雖然沒了錢財,但是還有套不錯的房子,姓趙的有工作,倆人還是能搭夥過日子。
結了婚以後,在丈夫的強烈要求下,齊敏芳找了份工作,日子倒也過得下去。
只是她遲遲沒有懷孕,姓趙的想要孩子,結婚五年之後,倆人離了婚。房子是齊敏芳的,他分不走,只分走了一半存款。
姓趙的想找個黃花大閨女生娃,但是黃花大閨女才不願意嫁給一個有不孕風險的二婚男。齊敏芳好歹是生過的,按理來說身體沒問題,嫁給這個姓趙的以後,卻沒有再懷孕,那就不好說是誰的問題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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