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東駿處理好部隊的事情回來之後,她又幫著操持了婚事,臨走又給了趙春蘭很大一筆錢。
裴家一共有兩萬多塊存款,包括她之前和丈夫一起攢的錢,丈夫的撫恤金,和後來她自己攢的錢。
本來打算兒子女兒一人一半的,但是出了這樣的事,她覺得兒子對不起人家,她得幫著做出補償,便給了趙春蘭一萬五。
趙春蘭和陳玲玲在家住的時候,原主有時候吃醋,覺得媽媽對別人比對她還好,不高興。夏興華也不想傷女兒的心,就偷偷把裴東駿做的事情告訴了她。
原主也不吃醋了,和她媽一樣一心一意的對她們。
等到裴東駿結完婚帶著人走了以後,夏興華就想到了陳愛國同志的父母,她兒子去送撫恤金,把人家好好的兒媳婦和孫女給帶走了,將心比心,她覺得老兩口肯定不好受。
所以,她帶著禮物去了陳家賠禮道歉,結果卻得到了另一種說法。
她一說自己是裴東駿的母親,陳家人就帶上了古怪的笑容,他們才不會幫趙春蘭說好話,當即就跟夏興華說了實情,說裴東駿喝醉了,人事不知,他是被趙春蘭賴上的。
夏興華又受了一次刺激。
她沒有想到兒子會騙她!還是為了一個道德有問題的女人騙她!讓她背負著那麼沉重的負罪感,對一個罪魁禍首感恩戴德!
還有趙春蘭那個女人,她竟然心安理得的接受了!
夏興華當然也沒有完全相信陳家的一面之詞,把禮物留下,她就走了。
陳家人在後面罵她爛好心,難怪能養出裴東駿那麼個兒子呢,這母子倆是一脈相承的蠢。
回到城裡之後,夏興華越想越生氣,決定親自去一趟部隊,找裴東駿和趙春蘭對質,這倆人也沒想到她竟然會去陳家,只好坦白真相,跪在那裡求她原諒。
夏興華整個人都被打擊懵了,一口氣沒上來,暈了過去。
裴東駿把人送到了醫院,被診斷為重度腦溢血,沒得救。
事情到了這一步,裴東駿和趙春蘭對外就說夏興華是長途勞累,突發疾病。最過分的是,夏興華生病了,他們沒有通知原主,直到幾天後夏興華去世了,才給原主發了電報。
原主覺得母親死的蹊蹺,懷疑是被他們氣死的,畢竟夏興華走之前把實情告訴她了。她此行就是要去把事情弄清楚弄明白,不能當個愚人。
原主當即啟程去部隊,要幫母親討個公道,卻在出火車站的時候遇見了持刀亂砍的瘋子,血濺當場。
在她們死了以後,趙春蘭和裴東駿心裡不安,他們緩解不安的方法是敗壞夏興華和原主的名聲,說夏興華看不起她這個寡婦,不想讓兒子娶她,本質上就是瞧不起陳玲玲這個烈士遺孤,又說裴寧安言語之中對她多有不敬。把她們塑造成了極品婆婆和極品小姑子。
但即便這倆人不厚道,他們作為兒子和兒媳的,也只能尊敬著,包容著,現在她們死了,倆人傷心欲絕。踩著夏興華和裴寧安的屍骨和名聲,裴東駿和趙春蘭給自己刷了一波好感。
對於裴東駿和趙春蘭的這種做法,原書作者表示,他們倆也是被逼無奈啊,活人永遠比死人更重要。
作者寫道:
「明知道趙春蘭當時深陷泥潭,如果不孤注一擲賴上裴東駿,她和玲玲可能都會死,夏興華同為女人,竟然無法理解和體諒,她的心胸實在過於狹窄。唉!女人何苦為難女人!畢竟,趙春蘭並沒有做對不起她的事,對她也沒有任何不尊敬。」
「而且,裴東駿騙她,也是為了家庭和諧,家和萬事興,人生難得糊塗。做人吶,還是要看開一點。」
這些事,寧安作為外人,想想都覺得心塞,不管趙春蘭和裴東駿有多少苦衷,不管他們背後有多少考量,都不應該成為他們欺騙、愚弄一個母親的理由。
夏興華顯然也想到了這些。
但她臉上始終笑意滿滿,應該是這兩天被小桔子練出來了。
她笑著跟趙春蘭說:「我是裴東駿的母親,我姓夏,你怎麼稱呼啊?」
「我,我叫趙春蘭。這是我閨女陳玲玲。」
「原來是春蘭同志和玲玲小朋友啊,歡迎你們。」
和這倆人寒暄完,她又跟裴東駿說:「東駿,你長期在部隊待著,是待傻了嗎?春蘭同志新寡,你又是未婚,她住到咱們家不合適,對她的名聲不好。你不為自己考慮,也該為春蘭同志考慮啊。你最應該做的,是立刻帶她去部隊,把她們母女倆安頓好。領導既然給了你這個任務,你就得趕緊完成,磨蹭什麼呢!」
裴東駿:「媽,我這次不能帶她們走,等我處理完部隊的事,很快就會回來的,到時候就會把她們接走了,也就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明天我就走了,家裡也沒別人,她們住在這兒,也沒什麼不合適的啊。」
夏興華皺眉:「部隊是怎麼回事?春蘭同志是烈士遺孀,還帶著個小孩子,部隊既然讓你把人帶過去,為什麼不提前安排好?你回去要處理什麼事情?什麼事情比趙同志母女倆還重要!沒有他們這麼辦事的!也沒有你這麼辦事的!陳愛國同志犧牲了,部隊就這樣慢待他的妻女嗎?」<="<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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