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
說實話,他大概率也得吞下這個憋屈,娶了戰友遺孀,幫他養大孩子。不是他不想鬧,而是鬧出來,大家都不好看。
又不能讓戰友遺孀去死!就算裴東駿簽了諒解書,不追究她的責任,這事鬧開了,她自己有沒有臉活著還是另一回事呢!
可是夏同志幾人上綱上線,把這事扯大了,就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裴東駿也是倒霉了點。奉命去辦事,結果把人和前程都賠進去了。
經過他這件事,部隊也反思了一下自己的做法,下發了一份文件,戰士去看望戰友家人,一旦在戰友家出了糾紛,必須立刻上報部隊,公事公辦解決問題,不允許私了。
領導問他:「你現在還堅持要娶趙春蘭嗎?」
既然事情已經鬧開了,處分也挨了,不想娶就別娶了吧。
裴東駿說:「現在不是我娶不娶的問題了,是她嫁不嫁的問題。」
趙春蘭為什麼賴上他,他心裡清楚得很。
領導:「……」
他回憶了一下,說道:「你還得賠給陳家兩千多塊錢。」
裴東駿:「?!」
領導解釋說:「陳家父母也來了,你和趙春蘭離開的時候不是說了嗎,給陳玲玲的錢就賠給陳家,你們不要了。但是領導說,這個做法不對,部隊給陳玲玲的錢必須給陳玲玲本人,不能給你和趙春蘭賠罪用。既然這筆錢是你答應的,那賠給陳家的錢就是你出,一個月15塊,一共14年,一共是2520塊。」
裴東駿:「……」
領導怕他聽不懂,接著解釋:「其實你沒有實際損失,你賠給陳家2520,部隊發給陳玲玲的也是這個數。不過是左手倒右手,而且這個時間線拉的很長,14年呢。但是,如果你不娶趙春蘭,賠給陳家的錢還是你出,但是部隊發給陳玲玲的錢就到不了你手上了,要給到趙春蘭手上。相當於你去陳家這一趟,先賠了300,又賠了2520,期間給這母女倆吃喝,估計也得花一點……」
領導都不好意思再算下去了。好傢夥,這一趟,賠3000不止!
換個人都不一定賠得起!
裴東駿:「……」
他是有錢,當初他媽給的,加上他這些年攢的,加起來正好三千多,得全賠進去!
一時間,他陷入了深深的迷茫。
裴東駿坐在那兒一動不動,領導喊了他兩聲才讓他回神。
「小裴啊,你先去把你的事情處理好再正式歸隊吧。」
裴東駿站起身,麻木的走出了領導辦公室。
出門就是一個踉蹌,險些摔倒在地。
他穩了穩心神,堅強地回到了招待所。
趙春蘭一看到他就覺得大事不妙,雖然他面色還算平靜,但她就是能感覺到,這表面的平靜下似乎蘊藏著風暴。
「這麼快就辦完了?結婚報告多長時間能批下來啊?房子呢?」
裴東駿跟她說:「我已經被降級成了排長,你們不能隨軍了,只能在部隊旁邊的公社租房子住。直到我升上去,重新擁有隨軍資格為止。」
趙春蘭驚聲:「什麼?」
說得輕巧,哪兒那麼容易再升上去?
「我媽到部隊來了,親自舉報我公私不分,包庇犯罪分子,警惕性不高,意志不堅定……極有可能被壞人腐蝕……」
趙春蘭氣急敗壞:「她有病吧!她是不是有病!她瘋了嗎?你是她兒子!你怎麼著她了!她為什麼這麼恨你!她為什麼要毀了你!」
裴東駿平靜的說道:「趙春蘭,毀了我的,是你啊!如果沒有你最開始那一出,哪會有後來的這些事?」
趙春蘭像被掐住了脖子的大鵝,再也發不出一點聲音來。
裴東駿接著說:「不光我媽來了,陳愛國的父母也來了,他們也來舉報我。我還要賠給他們一大筆錢。他們都知道這事是因為你,但你不是軍人,他們管不著你,他們只能管我。但是我可以管你,陳愛國的父母留下了一份口供,說明了是你爬到我床上誣陷我的,你說,要是我現在去派出所報案,你會不會受處罰?」
他想了想,還是得和趙春蘭結婚。不然的話,他之前付出的這些,不就白費了嗎?娶了趙春蘭,他多少還能給自己找個體面的藉口,他是為了照顧戰友的孩子!
不娶她,他賠了夫人又折兵白惹一身腥!
趙春蘭:「……」
她忍了又忍,才沒有破口大罵,而是問道:「你想怎麼樣?」
裴東駿笑道:「我還能怎麼樣呢,我就想跟你結婚,好好過日子,踏踏實實的過日子。你可別再鬧出什麼事來讓我難堪,不然的話,我可豁出去了,什麼都能往外說。」
趙春蘭笑道:「你用不著威脅我,我本來就是要嫁給你,好好和你過日子的。」
她心裡嘔血,氣得要命。苦心謀算,最後落了這麼個結果。她和裴東駿之間,隔著他的家庭、他的前程,就算結了婚,又能有什麼好日子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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