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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其實挺怕廖金枝會答應的。她要是答應了,以後過得不好,她作為媒人,會有負罪感。

廖金枝其實也是在未雨綢繆。她現在的工資有一部分用來還債了,另一部分交給食堂,手裡沒剩什麼錢,無所謂。

但是再過個三四年,等她把錢還完了,手裡是有結餘的,那時候她該怎麼辦呢?她想嫁人,其實是想給自己找個管家。這個人能幫她管錢,但這筆錢還是要花在她身上,而不能花在別人身上。

如果管著管著,把她的錢管走了,那和丟了有什麼區別?還不如丟了呢!

幾年過去,欠韓家的錢還完了,廖金枝找到道真縣政府的辦事員,通過他們聯繫了台新縣政府,由台新縣政府出面去韓家,幫她收回並銷毀了欠條,從此,她和韓家的債務,就兩清了。

幾年時間,廖金枝依然沒找到合適的結婚人選,她也不放心把錢交給別人掌管,現在和韓家的債務一了,她頗有些愁眉不展。

有人就給她出主意:「既然錢在你手裡肯定會丟,那你還不如就寄給你的兩個兒子,廠里直接寄過去,錢不會丟。你養他們小,他們養你老。現在你靠廠里,等過些年,孩子們大了,你就跟他們一起生活,到時候退休金讓孩子們管著,你也能放心。」

還有人說:「你跟他們本來就不在一起生活,山高路遠,你也沒法去看他們,你要是再不寄點錢,孩子們就會完全把你這個媽忘記了,那你這倆孩子就白生了。」

廖金枝想了想,覺得也有道理。她現在的對外形象就是個掃把星,很少人願意娶她,想娶她的都有各種各樣的問題。既然如此,她索性就不嫁人了,把希望寄托在兩個兒子身上,寄錢過去讓他們爺爺奶奶供他們讀書上進,以後倆孩子有個好前程,也能感激她這個當媽的,心甘情願給她養老。

台新縣。

韓家人在惦記韓昌源。

他還活著的時候,每個月寄錢回家,父母弟妹的日子過得還不錯,雖然他給家裡帶來了不好的名聲,但也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韓家人對他有點怨,但是不多。

與其說怨韓昌源,還不如說怨劉三鳳呢,要是她當年不鬧,選擇離婚不離家,對外說點好話,他們家的日子肯定比這還好過。

現在,韓昌源死了,送回來兩個孩子,政府雖然給撫養費,但孩子要吃飯,要穿衣,以後還要上學,他們也不好意思剋扣太多,根本剩不下多少,比韓昌源活著的時候差遠了。

那時候他們什麼都不用干,還能有錢拿。現在,他們得幫著養孩子,拿到手的錢還不如之前多。

而且,因為這兩個孩子的存在,韓昌河的婚事徹底被耽誤了。

韓昌河對這兩個侄子沒有任何好臉。

要是韓昌源還活著就好了。

他們對韓昌源也是有恨的,但是他已經死了,他們再恨也沒有辦法。

所以,韓家人的一腔恨意都對準了劉三鳳和廖金枝。

要是劉三鳳當初願意幫著說好話,那麼韓昌源就不會被調去剿匪,不剿匪就不會死,不死就不會給他們添麻煩,就能繼續給家庭帶來利益。

要是廖金枝這個狐狸精沒有勾引韓昌源,那他也不會犯錯誤,就不會有後來這些事了。

他們致力於給劉三鳳找麻煩,經常和劉三鳳吵架,互相辱罵,也致力於在兩個孫子面前抹黑廖金枝。

哪怕後來廖金枝每個月寄錢,韓愛軍和韓愛民對這個親媽也沒有任何好感。

而劉三鳳,也在惦記韓昌源。

這個人死了,她的固定收入沒有了。

她的生活一下子艱難了起來。

她後來的丈夫,某種程度上算是招贅的,搬到村里給她蓋的房子裡,和她一起生活,他們結婚以後,很快就生了一個兒子。

劉三鳳能幹農活,能幹家務,還有韓昌源每個月給她寄錢,這筆錢沒有設定時限,韓昌源還活著的時候她一直能收到。

她的丈夫就是個普通的農家漢,只會幹些農活,還要貼補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可以說,對這個家的基本上沒什麼貢獻。

他幹活賺的那點錢,都貼補自己的父母那邊了,劉三鳳的個人收入養活小家。

本來有韓昌源寄錢,家裡還算寬鬆,但是現在,韓昌源死了,劉三鳳一家迅速拮据了起來。

丈夫並沒有切斷對自己父母的幫扶,這個小家庭的重擔一下子就落在了劉三鳳一個人身上。

1955年,她又生了一個兒子,負擔更重。

偏偏韓家人恨她,把韓昌源的死怪在了她頭上,隔三差五找藉口跟她吵架,倆家人鬧得很難看。

劉三鳳也不甘示弱,她現在有兒子有底氣,什麼難聽罵什麼,她已經不是韓家婦了,不用給韓家人面子。而且,這件事情錯的是韓昌源和廖金枝,跟她有什麼關係?

要是韓昌源沒當陳世美,就什麼事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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