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和她長久生活的地方相比,簡直一個天一個地。她是第一次見到如此寬闊平直的街道、繁忙的車馬和人群。她不免挫氣,但暗暗發誓,一定要讓自已和媽媽過上更好的生活。
入學後,她越發刻苦,常常在圖書館一待就是一整天。
一日,她抱著厚厚的一疊書本從圖書館出來,正值高峰期,來往的人很多,有人擦肩而過,她一個身形不穩,最頂上的兩本書掉落在地。
她正要蹲下身撿起來的時候,一隻手率先撿起書本,將它放了上去。
陳嫻恐怕一生都會記得這一幕,眼前的男孩子穿著白襯衫,長得乾淨斯文,一雙眼睛帶著笑。
「我見過你,你是叫陳嫻對吧?」眼前的男孩子突然開口。
陳嫻有些錯愕,她對眼前的人並不熟悉。
宋義遠笑了笑:「我也是南城人,你隔壁班的,我叫宋義遠。」
陳嫻上過好幾次領獎台,所以眼前的人認識她並不是沒可能。不過,她對宋義遠絲毫沒有印象,她所有的時間,幾乎都用來學習了。此外,她總是低著頭走路,默默無聞,個性不張揚,她對自已的評價是,乍一看沒有什麼特點的女生。
可她不知道的是,宋義遠很早就注意到她了。
她的作文經常被張貼在公示欄,他路過時讀過,當時他就在想,怎麼會有人的文筆這麼好,難怪能拿高分。
他也在班主任口中聽說過這個名字,幾乎都是誇讚之詞。
他心想著,總要見到這個女生。
後來有一次,他聽到了有人叫她的名字,他立馬回過頭,就看到隔壁班的班主任站在走廊,而她的前面,是一個女孩子。
頭髮梳理得整整齊齊,衣著樸素,臉頰白淨。宋義遠見到她的第一眼,有些失望,或者說是詫異。
他讀過她的作文,從她的字裡行間能夠感受到她的張揚、自信與自由。那文字如同海面上揚起的帆,總是帶著奇特的魅力和放飛的想像。
他很難將那些作文和眼前女孩子的臉對上。
內斂、文靜、斯文,倒也不是說不好,只是和他預想過的她的相貌,有些出入。
他很快對她產生了好奇,於是總是不自覺地觀察她。
他發現她雖然有幾個玩得不錯的朋友,但是總是獨來獨往居多。走路不緊不慢,有時手裡拿著筆記本或者是書本,有時則是低頭看路。她的眼眸很黑,顯得亮亮的,臉上的皮膚看著很好,仔細看能夠看到額角的細小絨毛,在太陽下發著光。
她的目光,總是平靜而沉穩,可有時笑起來,總是那般神采奕奕。
不知不覺,他發現總是在關注她,沒有見到她時,會不自覺流露幾分失落,見到她時,心臟為她跳動,也很怕,下一秒她的目光會望過來。
漸漸地,他明白,這種感覺叫做喜歡。
但是他沒做打擾,他知道她目前只在意學習。既然她在意學習,那他也發奮學習。他的成績本就不錯,經過刻苦的努力有了更大的提升。
他每日的消遣,還是去公布欄上閱覽她的作文。
可是,高考後,他再沒見到她。那一點心思也被深埋在心底。
只是沒想到,他居然在同一所大學再次見到了她。他欣喜萬分,又悄悄壓下翹起的嘴角,怕她覺得突兀。
後來,他借著向她討教問題的藉口一點一點接近她,每次都很有分寸和距離感。
他才發現,自已對她的了解太過狹隘了,她其實是一個會發光的人,看著沉靜的外表,實際又一股巨大的能量吸引他。
但他遲遲不敢表白。
直到後來,他隱約察覺出她對他的感情,才鼓起勇氣告白:「其實,我喜歡你很久了。」
陳嫻有些驚訝,但很認真地聽他一點一點陳述那些時光,最終她鄭重地點頭答應了。
他們的愛情,開始得緩慢,進展得也緩慢,但是兩個人都很甜蜜。
兩人還是會像最初一般,一起去圖書館,一起探討最近讀過的書,一起到外面的小吃街吃東西,或者在大橋邊吹著晚風。
簡單又溫馨的時光。
大學畢業後,兩人留在北城工作了幾年,攢了一些錢,回老家結婚。
宋義遠至今記得兩人結婚證上的照片,紅底,兩人都穿著白襯衫,身體靠在一起,對著鏡頭,笑得燦爛。
只是沒有想到,他們最終沒有白頭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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