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確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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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時間越來越近。
他們練了新歌很久,陳姝琳除了打鼓之外,還兼了和聲部分。
而聽了她唱歌之後,朝野去辦公室交談表演事宜,在排練室,孫明宇私下邀請她來當樂隊的主唱。
「放過我,放過我,這一次幫忙之後我就不會再參與這些事了。」陳姝琳叼著煙搖頭,態度堅決。
「姐,你忍心讓朝野又彈又唱還跳嗎?每一次下台,仿佛做了無數個拉力一樣。」孫明宇選擇懷柔戰術。
聽到這句話陳姝琳就想到了自己過去的經歷,誰不是又唱又跳又彈,累得跟牛一樣。
「不了,我不想搞搖滾了。」
孫明宇愣住,他不太明白,一個搖滾音樂極具實力的人,那樣的調音水平、極其精準恐怖的樂感、穩健的台風,為什麼她會說不想搞搖滾的話?
他難以理解地喃喃:「為什麼?」
眼前的女人輕輕瞥了他一眼,眼中一閃而過許多情緒,最終只是輕笑出聲。
她指尖夾著煙,灰白的煙霧慢慢上升,嬉笑道:
「因為我已經過了沒有顧慮和阻礙的年紀!」
孫明宇噗呲笑出聲,道:「你多大?說這老成的話。你現在還年輕。」
他說,我們一直走下去,終有一天名聲響徹大江南北,成為z國著名的搖滾樂隊,最後走向世界。
他們的名字刻進搖滾名人堂。
或許後面的話逐漸托大,但是陳姝琳還是能看出那眼神中對理想一往無前的熱血執著。
少年當是這樣。
她忽然想到野哥,他也是這樣熱愛著搖滾熱愛音樂的吧。
陳姝琳揉了揉腦袋,為難地說:
「其實吧,我內心裝著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大姐姐,已經經歷過挫折困難,不想當社畜,是個只能家裡蹲的究極擺爛人。她告訴我,如果青春能重來,她在十九歲的時候不會選擇搖滾……」
孫明宇好奇問:「她會選擇什麼?」
她聲音拖長,義正言辭地說出四個大字——
「電.子.競.技!」
孫明宇:「……」
第26章 樂隊潮男哥(26)
銥椛年輕人的夜生活豐富充滿激情。
和朝野去跳舞俱樂部玩了一下,本來是兩個人在卡座上搖的開心,忽然來了不少男男女女敬酒,後面就演變成大堆人抓手指。
陳姝琳覺得無所謂,甚至還覺得人多好玩,朝野神情冰冷,摟著陳姝琳似乎要將身上都貼著已有女友的標誌。
長相普通,在酒桌上也不是一個會被關注的對象,倒是朝野被灌了許多。那些人的目標過於明顯,玩一玩的陳姝琳也沒了興致。
「有事,這杯喝了就走了,這酒還多,你們可以不用點了。」陳姝琳制止一個人還要招呼營銷點酒的動作,舉杯致意。
其餘人表情猶豫,目光瞥向她身旁的朝野。
此時一個濃妝艷抹地男生直白問道:「這個帥哥也走麼?」
還有美女更加直白,但似乎思考方向出現問題,她媚眼如絲,意有所指問朝野道:「帥哥,哪個場子?加個聯繫方式唄,外調結束了可不可以通知一聲。」
她輕輕撩過耳畔的發,露出看起來精緻貴氣的耳環。
一聽這話,陳姝琳就懂了,別人這是把朝野看成她點的男模了。
她放下舉杯的手,面容平靜地環視了一圈男女,忽然噗呲笑出聲。
朝野緊抿唇,俊美非常的臉陡然陰沉危險,陰鷙目光透露寒意。
哐——
跟隨陳姝琳舉起的酒杯上,修長手指鬆開,一瞬間水花伴隨玻璃碎片四濺。
「啊!!」有人尖叫起來。
熱烈狂暴的音樂掩蓋一切,人們依舊在舞池肆意扭動身姿。
這處卡座靜默非常。
因為上一次發生的事情,朝野已經學會了克制自己,不然現在可能酒桌都被掀翻。
他唇角扯了扯,戾氣十足開口道:「你什麼意思?我跟女朋友出來玩能被你說是出來賣的?」
兩人是男女朋友?在座男女臉色都有些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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