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那麼喜歡我,你就忍心讓她失望?」
說到這裡,他鬆開你的腳腕,蹲下來,伸出手輕輕撫摸被他踩出的紅痕,目露心疼道:「只要你乖乖聽我的話,我可以帶你離開這裡,離開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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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當然可以一走了之,更不需要誰幫。
只是你鬼使神差地還要回來。
你說不清到底對母親是厭惡多,還是愛意多,亦或是兩者在你這裡是同義詞。你有多厭惡她,就有多熱愛她,有多熱愛她,就有多厭惡她。
你終於看清楚這個事實的時候,已經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和那個噁心男人結婚以謀求出國機會是你做出的最後掙扎,但失敗了,你被再次拋入命運的漩渦中……這次卻更加複雜,更加險惡。
你寧可自己傷害母親,也不允許其他人傷害她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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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不會演戲呢?
方月華和母親既然想演戲,你陪著就是。
從醫院出來後,你主動挽起方月華的手,面無表情地問:「你家什麼時候來提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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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走得很快。
既然雙方父母無意見,小兩口又情投意合,自然可以省略很多步驟。
提親宴結束後,你看著滿屋子方家送來的聘禮,轉過身問母親,「媽,你知道高中時,就是他試圖**我。」
母親坐在沙發上,淡淡吐了一個字,「嗯。」
你死死咬著唇,「你知道?!那你為什麼還要逼我嫁給他?」
母親笑了一下,「知女莫若母,你是什麼樣的人我還不清楚?肯定是方月華傻不拉幾才會中你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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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月華非常會演戲。他完美地融入到男朋友和女婿的角色中。
街坊鄰居總看到他每天天不亮就來家裡幹活。打水、澆花、洗地、做飯……勤快地不像女婿,像上門女婿。
就連累死人的羊肉粉店,他也時常去幫忙。他有段時間甚至住到店裡,和母親一起早起、熬肉、煮粉。本該你做的刷碗工作,也被他搶走,他還當著鄰居們的面幫你擦護手霜,心疼地跟大家說要是早點認識你就好了,肯定不會讓你受這樣的苦。
大家都說王慶芬得了這麼好的一個女婿,好日子終於要來了。
未來婆婆趙芳桂知道你是當年害得她兒子被開除的「罪魁禍首」,自然對你沒什麼好臉色,不過她也不敢當面這樣做,因為方月華的父親彼時遠在廣東,並不知道當年他兒子轉學的實情。不然方月華的腿肯定會被打斷。
兩家人就這麼微妙地保持了一種詭異的親熱和平衡。
你唯獨想不通的是,為什麼母親會這麼喜歡方月華?在你看來,她恨不得把你綁在她的身邊,永遠不要嫁人,然後當一輩子的哥哥替身。
直到你發現,母親把老陀遺留下來的那件卡其色夾克讓方月華試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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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方月華聽話地把這件已經褪了色的夾克穿身上,還一臉天真地說:「阿姨,沒事的。我穿自己的衣服幹活就行,不用穿這個!」
你母親像是沒聽見,親自幫他拉上拉鎖。
從下到上,小心翼翼,臉上帶著唯有你才能覺察到的「虔誠光芒」。
她仰起頭,看著比自己高很多的年輕男人……光潔的下頜,堅挺的鼻樑,圓潤的雙眼,直到這種時候,你才發覺方月華還真是和老陀有些許的相像。
母親伸手輕輕拍了拍方月華的肩頭,凝神看了一會,說:「往左轉一點。」
他不知所謂,卻依然聽話地把身體往左轉。
「再往右轉一點。」母親繼續吩咐。
方月華照做。
你也遠遠端詳起來。若是只看正臉確實不怎麼像,但他的右側臉幾乎就是老陀的翻版。
一瞬間連你也看呆了。
就在這時,方月華問了句,「這是……李叔叔的衣服?」
他知道你父親早年過世,這衣服也有些年頭了。
母親原本動容的臉瞬間沉了下來,冰冷冷地說:「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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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只是小插曲,壓根不會阻擋你和方月華的婚禮,更不會破壞你母親和她女婿之間的感情。
就連趙芳桂見到她親手養大的兒子動不動跑到親家幹活,又生氣又嫉妒。
你母親看著不遠處正在吆喝賣粉的方月華,笑道:「要不是親家把兒子養得這麼好,我哪有這個福氣使喚這麼好的女婿?雖說女婿可當半個兒,但我沒兒子,月華現在就是我嫡親的兒子!」
話語間的得意和霸占毫無遮掩。
你冷眼看在眼裡,趁著准婆婆不注意,陰陽怪氣道:「媽,你剛才說的話,要是讓我哥哥在地下聽到,怕是要氣活過來。那不就如你的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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