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遇見鍾缺, 我才意識到我生命里一直懷疑的定義,原來也會在某一個時刻成為我一生渴求的東西,為他勇敢,與他相愛, 和他不斷地走過死亡與愛, 這就是我想要活成的生命。
我在與他相遇的第二個年頭與他在一起, 第三年我們去了很多地方, 從我們相遇的東京開始, 北海道、巴黎、弗洛倫薩、雷克雅未克、奧斯陸, 我們看見四月飛雪, 看見塞納河、羅浮宮, 我們還看見極光,在極夜之中我與他靠在一起, 幼稚又無聊地數著天上的星星。
與他認識的第四年我終於拿到金弦獎的最佳男歌手獎,領獎結束之後鍾缺與我在台下接吻,很多攝像頭對準著我們,但我們誰也沒有顧忌,反正我們公開不就是為了能夠大大方方地在眾人面前表示對彼此的愛麼?
我們的事業已經到達了頂端,想要再上去已經是難上加難, 所以我和鍾缺都選擇不再為難自己。我保持著兩年一首專輯的速度,而他一年也只拍一部戲,大部分時間我們膩在一起,我騎著自行車載著他去海邊的公路,他舉起雙手迎接著風的親吻,我和他去看同行的電影,他會跟我說某某的八卦與趣事,有時我會寫詩給他,有些是情話,有些是無聊的詩興大發。
第五年我們又去了東京,我與他約定好了,每隔五年都會來到這裡一次,這裡是我們初見的地方,一切起點的開始,這種意義非凡的地方去一萬次都不夠。我和他又去了我們曾一起住過的那個酒店,在那裡我們回憶起第一個荒唐的夜晚。
然後我們做//愛,我們的心連著心,手攥著手,身體連著身體,像凶獸殺死獵物,又像紅月侵蝕太陽,愛//欲是極端、瘋狂與撕咬。
第六年,鍾缺又一次憑藉他的電影拿到影帝,而我獲得金弦獎幾乎所有能夠拿到的獎項,那一年雙喜臨門,我與他高興得要命,叫著鶴涇與賴費雅一起出門吃燒烤,很不幸,又被狗仔拍到,第二天就被他們送上了熱搜。
鍾缺早就對這種事情產生了免疫,他點開熱搜刷了一會兒,忽然叫住我,說:「你看看狗仔拍的我們兩個是不是很好看?」
我探頭過去,照片裡我和鍾缺正相視而笑,如果我記得不錯,似乎是因為賴費雅講了個調侃我們的笑話。
我就著鍾缺的手仔細端詳了一會兒,然後毫不猶豫地按下了保存鍵,對他說:「把這照片發給我!我要改成屏保!」
顯然鍾缺早就預料到我會說這種話,早就已經把照片發了過來。
那天之後我忽然看狗仔都順眼許多,拉著鍾缺在外面到處閒逛,一上熱搜我就挑挑揀揀著那群人拍攝的我們倆,好看的就保存下來,特別好看的就換成手機與電腦的壁紙。
鍾缺後來實在是被我弄得不耐煩,直接把我手機搶了過來,裸著上半身拍了一張自拍照,然後給我設置了屏保。
他說:「不許換了。」
靠。我流鼻血了。
後來我就再也沒有換過屏保,也不會大半夜拉著鍾缺出門遛彎,狗仔們紛紛失落,但我完全不在乎,因為從那之後我就發現了新紀元,只要鍾缺心情好,就會要求鍾缺給我拍一大堆大尺度照片。
當然,我也為我的得寸進尺付出了代價,後來整整一個星期,鍾缺都沒讓我進主臥的門。
人人都說七年之癢,但我和鍾缺似乎從來沒感覺到過。
和他在一起只會平白地嫌棄時間實在是太短,哪怕是坐在沙發上跟他什麼話也不說,各自做著自己的事情,我都會覺得很快樂。
當然這種事很少發生,因為往往不過幾分鐘,我們兩個人的其中一個就會忍不住,開始用各種方法吸引對方的注意來。
比如我,就經常色//誘。
我知道微博上有一個「鍾缺斯星燃什麼時候分手」的打卡博,為此鍾缺還與我討論過這件事,一開始他只是問我,你知不知道這是誰的粉絲?
我當然不知道,也如實說明,但似乎鍾缺對這件事實在有些在意,哪怕聽了我的話也還是有些不大高興。
我很想和小說里的霸道一樣一聲命令下去全家為我出動把這個人找出來或者讓他銷號,可惜我不是,所以我也不能。我一邊在心裡怒罵著這種行為,一邊將鍾缺抱到我腿上,讓他與我面對面。
然後我說一句「我愛你」,就會親吻他一次。
我知道一個人沒有安全感不可能在短短時間內消弭,它也許會伴隨著對方一輩子,但我有耐心,也有決心。我告訴鍾缺我很愛你,旁人的不祝願無法動搖我對你半分的愛意,如果你有些在意,那就多聽聽我的心。
「好吧。」鍾缺說,「雖然我知道我的情緒有些太莫名其妙,也知道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會尊重他人的決定,但我知道你愛我,我也愛你。」
「這就對了嘛。」我親了親他的臉頰,然後忽然翻過身把他壓在身下,「不許再為別人不高興,有這時間不如跟我做點有意義的事。」
他「嗯哼」了聲,抬手解我的扣子。
與他認識的第八年,鐘有阿姨......不對,是媽媽,在春天的早晨去世了。
那時我在國外演出,聽到消息的時候什麼都不管不顧地趕回了國,當我風塵僕僕地與他見面時,鍾缺正在家裡的陽台上一根一根地抽著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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