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會比之前那種社會性案件棘手得多。
從審判者的選擇標準來看,這些人多少都經歷過一定傷害,且不一定得到了想要的公正對待,如果真的被催化成一個復仇體,不敢想這個社會還會多出多少命案。
那時的社會也會變得更加敏感。
面對陳琦,陸長風也沒有辦法跟她去講大道理,因為她很明確地說了她行動的原因就是為了自己和女兒,與他們有相同遭遇的群體只是她附帶。
嘴皮子磨破,也無法從陳琦口中得知任何有關審判者的內容。
周瑜對陳琦所有的電子設備都做了檢查,也沒有從中發現有相關的內容。
陸長風把擔憂說給了岳方霖聽。
岳方霖寬慰他:「既來之,則安之,我們沒有辦法虛空索敵,就只能養好精神,應對他們帶來的每一次危機,審判者的所作所為,廣大群眾看在眼裡,我們警察的所作所為,廣大群眾自然也能看在眼裡,做好我們的分內之事。」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有些事情攔不住。
第163章 陽光之下13
第13章
王長壽的子女還是從外地趕了回來。
兄妹倆人在不同的城市成家立業, 彼此聯繫也不多。
母親過世得早,家裡就剩下他們跟王長壽。
面對面的情況下,陸長風還是想了解為什麼兩個人會那麼恨王長壽。
也許是人都已經死了, 看到了父親的屍體,心境發生了變化,兩人的態度也不像之前那麼強硬。
王長壽的女兒王嵐告訴陸長風, 她很小的時候就知道王長壽是個變態。
子大避母, 女大避父。
可他們家不是這樣, 在她上初中以前,洗澡都是跟王長壽一起, 王長壽從來不避諱什麼。
年齡小意識不到這些, 年齡大了男女性別觀念逐漸成熟, 學校里也會教男女有別, 教隱私, 王嵐逐漸地也就意識到自己和父親一起洗澡是不對的, 她嚴詞拒絕過, 但王長壽說一起洗澡省水省煤。
王嵐今年已經四十多了,往前推三十多年,他們這裡電力短缺,電主要是照明用, 燒水做飯這些都是燒煤炭。
煤炭一個月是有指標的,那時的王嵐別無他法,根本拗不過王長壽。
後來王長壽不讓她讀初中,不給她交學費, 把她送進塑料廠讓她去當學徒。
小小年紀在塑料廠工資不高,大家都使喚她。
待不下去了她自己偷偷跑到南方,趕上南方發展, 她肯吃苦,吃別人吃不了的苦,才在南方紮根立足,有了自己的一點小生意。
她這一路十分不容易,在老家被父親覬覦,孤身在外漂泊,見她一個小姑娘無依無靠,也是四處被欺負,紙醉金迷的城市裡,浮華之下的黑暗更多。
因此她更加厭惡王長壽。
王長壽的兒子王暢雖沒有被父親覬覦,一路長大也是辛酸。
母親走得早,父親不管事,小小年紀他便要承擔起照顧妹妹的責任。
父親為了他能夠更加方便照顧妹妹,到了該上學的年紀把他留在家裡,非要他等著妹妹一起上學。
要不是村里人好說歹說,他肯定得在家耽擱兩三年等妹妹一起上學。
後來妹妹也上學了,他每天要帶著妹妹上學,等妹妹放學,要做兩個人的飯,上學比妹妹早兩年,歲數也比妹妹大三歲,眼看著要上中學了,父親又打算讓他留級等妹妹一起。
他不願意跟著同村在外打工的人一同離開,去給人打雜,慢慢混起來,才混出個人樣,弄了一家自己的裝修公司。
也正因此,他對妹妹也不是很喜歡,一直覺得是妹妹拖累了自己。
但凡能夠多讀一點書,就不會小小年紀跟著人出去打工,吃盡苦頭,到現在別人瀟瀟灑灑,自己三天兩頭地往醫院跑。
但他也知道,真正造成這一切的罪魁禍首,是自己的父親,而不是自己的妹妹。
可小時候也實打實因為妹妹吃過幾年的苦,也許現在回看當年吃的苦,會覺得不是多大的事情,可對當年那個小男孩來說,是天大的事情。
兄妹二人認領屍體的時候,也是相顧無言。
王長壽死了,對於兄妹二人來說也是一種解脫。
也許這是他們兩人此生最後見的一面,離開陽城,他們將各自回歸家庭,天南地北,再不聯繫。
井玏有些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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