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醉臥在雪裡,望著躺在眼前的弟弟,過去十五年沒流的淚水在這一刻奔涌成河。
他的身體每秒鐘會製造出380萬個細胞,他的心臟每分鐘會泵出5000毫升血液,他的神經全扯出來搓成一條能延伸30億米。
此時此刻,這些他以為早已變得麻木的細胞、血液和神經,全都被陳樂酩復生。
家人是什麼呢?
愛又是什麼呢?
余醉心中有了一個模糊的答案。
如果把人分成100份,自私的人給愛的人1份,無私的人給愛的人99份,而弟弟給了他101份——100份的陳樂酩+1份死後都要獻給哥哥的骨頭和靈魂。
為了這101份,他願意把自己分成千千萬萬個粒子,守護陳樂酩直至生命的盡頭。
作者有話說
當我撿到樂樂小貓的手機2
樂樂:人,能再說一下你在雪地里撿到我的故事嗎?
哥:是小貓撿到了我。
第10章 開心清單
小孩子的每一次成長,都伴隨陣痛。
陳樂酩和哥哥在火焰熄滅前終於獲救,但有些東西永遠留在了那場雪裡。
他開始懼怕擁抱。
天冷的時候、太黑的時候,余醉想把他抱起來,但陳樂酩會不自覺發抖,眼睛無措地四處張望。
他翻來覆去地做被送到孤兒院的噩夢,夢醒後看到哥哥碰自己的臉,哭得更加厲害。
小孩子天生渴望擁抱,這對他們來說和奶水同樣重要。
在他們還是小嬰兒的時候,就能從媽媽的撫觸中提取到幸福因子。
陳樂酩曾因哥哥主動抱他開心得搖頭晃腦,但現在哥哥一靠近,他就怕得連連後退。
余醉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天生不是會為自己爭取或辯解什麼的人。
這是他造的孽,就該他受。
而且爺爺不在了,他作為家裡的大人,要擔起養家的重任。
如果只有他自己,怎麼都好。
他拿著塊饃饃在山裡和路過的小動物都能待一天。
但不能這樣糊弄陳樂酩。
弟弟要上學,要長大,要結婚,要度過正常人該度過的一生。
這些全都要錢。
有人提議讓他抓些小動物拿到集市去賣,狐狸和貂就扒皮賣皮草,珍稀動物更值錢。
余醉聽完只覺得噁心。
他爺爺是護林員,這是爺爺守護了一輩子的大山,他那杆老獵槍趕走過多少偷獵者,卻有人在他死後勸他的孫子去偷獵。
余醉就是窮到賣血都不會禍害動物。
想了又想,他決定賣酒。
爺爺教過他釀酒,也帶他去山下賣過酒。
一壇酒淨利潤十五塊,十五塊能買兩袋大米一袋白面,或者五斤能炸出好吃豬油渣的板油。
余醉往三輪車上搬了八壇酒,指著第九壇的空位問陳樂酩:「要和我去嗎?」
陳樂酩點頭,余醉想抱他。
手伸出去想起什麼,回屋拿個板凳出來,讓他自己踩著往車上爬。
兄弟倆就這樣開始了賣酒之路。
最難的不是釀酒、不是搬酒,更不是沒人買,而是開口說話。
余醉在人多的地方會應激。
集市人來人往,嗓門都大,用手指著他嚷時臉上會泛起兩坨高原紅,這會讓他想起王長亮。
他想逃,拔腿就跑,跑回山上躲一輩子。
但弟弟就在身邊,他不能第三次扔下他。
儘管喉嚨疼得和吞針一樣,他還是逼自己去講話。
一壇酒多少錢,不能再少了,是我爺爺釀的,對,爺爺去世了,以後都是我賣。
陳樂酩的小手被他攥在手裡,大冬天的出了那麼多汗。
回家時走到半路他就不行了,跳下車衝到大樹底下狂吐。
早上吃的油條和昨天的晚飯全吐了出來,胃裡吐空後就開始吐酸水,然而這一天還沒結束。
八壇酒沒夠賣,他還得回家拉兩壇給客人送到家裡去。
因為要送貨上門,所以多收一塊錢作跑腿費。
買酒的是以前的老主顧,知道規矩,但看見兩個小孩兒來送,只掏了酒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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