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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是極清極鮮的香蕈冬瓜湯,最適合夏天喝,消暑益氣。調味只需一撮鹽,一匙素油,便好喝的很。

青白的冬瓜浮在湯里,呈幾近透明顏色,曬乾的香蕈泡發了,切成小朵,浸飽湯,咸鮮鮮的。

羊肚則與雞胗做一個爆雙脆,羊肚與雞胗片得厚肥,再其上改切花刀,越細越好——這是為了保持口感,又怕不夠入味,想出來折中的法子。

旺火爆炒,勾芡、顛鍋、撒番椒,艷艷一片,分不清是火光抑或番椒的紅,連著掂三五下,就能出鍋了,不能再拖,再拖就老了嚼不爛。

虞蘅覺得第一個發明爆炒的人簡直是天才。

羊肚能用來做爆肚兒,羊肚塞肉,拿清湯汆,但虞蘅還是喜歡拿來猛火去炒。與雞胗一起,都是脆嫩口感,與芹菜,則多一股清香。換成豬肚,未必吃著能這般過癮。

阿盼吃多了虞蘅做的菜,這會子很能沉得住氣,又去街上買了幾個炊餅回來,往裡夾菜,蘸了爆雙脆的湯汁子,吃得高興。阿柳與阿玲兩個則是被顛鍋給唬住了,再吃菜,簡直驚為天人。

阿柳先前還不覺得有什麼,肚雜一類,這是市井賤食,她做通判家丫鬟時,掌事廚娘為了節省開支,經常去買這些回來做給府里下人吃。

可能是那掌事廚娘處理得不好,吃起有一股腥臊味,她覺得虞蘅這個著實好,吃起爽辣脆嫩,辣得腮幫都痛,還不捨得放筷子。

辣得實在受不了,忽然福至心靈,就學起了阿盼拿炊餅夾菜吃。

阿盼嗤笑出來,有種大仇得報的解氣。

虞蘅拍下她腦袋,嘗了菜,對兩人的手藝有了認知。

飯後,正式給她們分了工。

“從此後,阿柳隨我在廚房,阿盼帶著阿玲在前堂,若是忙不過來,興許還要你來打下手。”後半句是對著阿玲說。

吃過阿柳做的爐焙雞,雞肉燉得酥爛,調味也不差,阿玲自知手藝比不上阿柳,沒有異議,連忙答應下來。

虞蘅看一眼阿柳,對方繃著嘴角,高興又不肯笑出來,不想別人覺得輕狂。

阿柳有脾氣,但本性不壞,且這“壞脾氣”是對時人來說,放後世,其實不過是個自信有主見的小姑娘罷了。

能做糟白魚,還有拿手的點心,做菜天賦很不錯,是虞蘅撿了便宜。

虞蘅分好工,阿盼卻有些沮喪。

蘅娘子曾說優勝劣汰……人家都有一技之長,就連阿玲都能時不時進廚房幫工,

店裡只有她一個吃白食的了!

第24章 薄荷排骨與滷肉拌麵

本朝須得是正店才有釀酒資格,虞蘅的腳店雖不能自釀酒,卻有經朝廷認證的酒水“銷售許可”,若想售酒,可以向正店批發。

無論此時還是後世,從事餐飲行業,酒水盈利都是一筆不菲的進帳,沒有酒水,也會因此錯失許多熱衷小酌的客人,尤其入了夜,賣酒的腳店總比那些沒經官府報備的食肆更熱鬧得多。

因此,在斟酌過“醉酒鬧事”與“生意減半”之利害後,虞蘅還是物色起來。

東京七十二家正店,樊樓最大,三千腳店都從樊樓購酒,虞蘅找到管事打聽,又覺得沒優惠可談,太被動,到底換了一家,離自家近不說,味道也很好,連她這種不勝酒力的吃了也不會宿醉頭疼。

虞記賣的酒,大體上分濁酒、清酒與果酒、藥酒。

濁酒價賤實惠,賣得最好,清酒則好入口些,家境殷實或做官的客人吃得多,果酒適合娘子與小娘子們淺飲,還有滋補藥酒……虞蘅一般給上了年紀或體虛的人推薦。

有前面的積累,虞記腳店並沒有經歷剛開業的冷清階段,何況店址又從幽深的巷尾搬到了顯眼的街頭,雖說酒香不怕巷子深,但選擇一個好的店址,無疑是錦上添花嘛。

家遠的戴官人很高興:“如今要吃小娘子做的吃食當真方便,不似從前,還需踩著點兒排隊才行。”

這位是從州橋夜市擺攤起就在的追隨者了,憑她搬了兩回地方,都能頭一個找來。

虞蘅被這種吃貨精神給感動,贈予他一碟炸雞叉骨。

雞叉骨不是什麼值錢玩意兒,裹上面糊炸得金黃焦酥,戴官人滿嘴油光,嘖嘖稱讚:“這雞骨吃著有豕肉味。”

同伴笑話他:“才吃兩盞就醉了,一會回家莫要摔跟頭才是。”

戴官人虛眼看雞骨,奇怪道:“當真是我喝醉了不成?”

其實並非他醉得厲害,而是這盤雞叉骨用的炸排骨剩下的油,自然沾上了豬肉味,虞蘅一笑,扭頭囑咐阿柳將藕孔里泥垢洗淨些。

前面有客人點了招牌的“炸排骨”,又要了“魚鯗燒肉”、“炒藕”、“醋芹”與一角碧澗酒。<="<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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