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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桌上的聲音遠遠傳來,「你在聽嗎?」

聞笛百思不得其解地拿起手機:「現在是公元20XX年吧?我們在北京,個稅起征點是五千?」

「你在說什麼?」

「每次跟你說話,」聞笛說,「我都覺得我了。」

還穿的是一本狗血文。在這本書里,他從一個事事碰壁的倒霉博士,變成站在火葬場外頭的那個白月光。要不然上回他說到那個地步了,怎麼還有後續呢?

如果非要二選一,他寧願當個倒霉博士。

對面頓了一會兒,說:「你是不是跟蔣南澤在一起待久了,腦迴路都變奇怪了。」

聞笛懶得跟他掰扯「奇怪」的定義,把話題繞回去:「什麼騙你,我怎麼騙你了?」

「你不可能有男朋友。」

他看不起誰呢?「你憑什麼這麼說?」

「你要是有,早就告訴我了,」何文軒說,「我之前給你打了那麼多次電話,發了那麼多簡訊,你怎麼不說男朋友?」

媽的,聞笛想,差點忘了,當初看上他,一部分原因就是他聰明。「就是最近才開始的。」

「從我上一次發消息,到我們在酒店裡碰到,中間才隔了一個晚上。」

「不知道什麼叫一見鍾情嗎?」聞笛說,「我們感情好得很,我恨不得天天黏在他身上。」

「讓我見見他吧。」

聞笛心梗了:「什麼?」

「我想跟他聊聊,」何文軒說,話里話外語氣輕佻,顯然不相信聞笛的說辭,「看看到底是什麼樣的人,能讓你這麼迷戀。」

聞笛的嘴角抽搐起來:「我腦子抽風了?帶現男友去見前男友?」

「我們不是有同學聚會嗎?帶他一起來吧,其他有伴的都帶家屬來了。」何文軒說。

聞笛用舌頭舔著牙尖,腦子飛速運轉。這人已經見過邊城,臨時拉別人冒充是不可能了。他和教授的關係有熟到這個地步嗎?他對教授提出冒充男友的要求,對方會是什麼表情?

再說了,邊城這種說話不拐彎的人,能做好假冒工作嗎?三句話就得露餡吧。

雖然帶現男友暴擊前男友是個既俗且爽的場面,但風險性太高。他是個理財只買結構性存款的穩健投資人。

不妥,不妥。

他許久沒搭話,何文軒輕笑了一聲:「怎麼?帶不過來嗎?」

聞笛決定轉移核心矛盾:「誰說的?我單純不想去你們那個破聚會。」一群富家子弟聚在一起,中間夾著他一個普通百姓,讓他想起上學做的化學實驗,不相溶的兩種介質倒在一個試管里,馬上就會分層。無論怎麼晃動,最後都會回到自己該去的地方。

「為什麼?害怕丟臉嗎?」何文軒說,「南澤都敢來,你居然不敢?」

蔣南澤會出現這件事讓聞笛吃了一驚。他退學回國不是沒告訴任何人嗎?怎麼被邀請參加聚會?「你知道他在北京?」

「雖然他閉門不出,微博還一直開著假定位,」何文軒說,「但大家早知道他回國了。」

「大家」這個詞讓聞笛皺起眉。「你們都知道?」聞笛問,「怎麼知道的?」

「我們兩家有生意上的聯繫,他父親跟我們家吃飯的時候聊到了。」

「他爸有時間跟你吃飯,沒時間安慰兒子?」

「他爸又不止一個兒子。」

聞笛一直很費解,他們眼中的「朋友」是什麼?至少在他的認知里,朋友不會把對方的痛苦一筆帶過。而且既然何文軒是第一個知道這件事的,為什麼最後會演變成「大家都知道」?

「你之前說聚會沒朋友,現在朋友不是來了嗎?」何文軒說,「你不喜歡其他人,和他聊不就行了,我記得你們關係挺好的。」

「你到底想幹什麼?」

「追求一個答案而已,」何文軒頓了頓,「這麼心虛?」

聞笛一咬牙:「誰說的,去就去。」

似乎是驚異於他答應得爽快,何文軒頓了兩秒,隨後說:「好,地方不變,到時候見。」

聞笛聽著掛斷提示音,放下手機,轉向屏幕。光標還在閃爍,他另起一段,一個鍵一個鍵慢慢敲下:

《皆大歡喜》的情節有可能來自托馬斯·洛奇創作的《羅薩琳》……

什麼啊!他一推桌子,電腦椅滑出半米,原地轉起來。聞笛仰望著旋轉的天花板,伸手抱住腦袋。

他怎麼就答應了!腦子進水了?

教授是那種跑來裝男朋友的人嗎?上次在酒店鬧了一晚上,人家本來就覺得自己奇怪了,還搞出這種二十年前電視劇的爛俗橋段!

就算教授答應了,也不能帶去見前男友啊!誰知道何文軒會說什麼有的沒的,自己早年乾的傻逼事可多了。

這種激將法,老把戲,他居然這麼容易就上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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