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韓芯休息好了準備上班,蕭壑的第一筆生意才正式開張。
湯恩樂被取保候審之後,原則上只要履行訴訟義務,不逃避、妨礙司法機關的活動,隨傳隨到,還是可以繼續上班的。但是為了避嫌,他還是窩在自己的家裡不出來。
韓芯只是關了兩天,並沒有被批捕,放出來的解釋也只是說協助調查,協助完了就放了。所以,韓芯是自由身。看著蕭壑忙忙叨叨的每日為新業務奔忙,韓芯覺得自己閒的很罪惡。她本來已經有了辭職的念頭,但思來想去覺得自己除了法律好像也不會別的什麼謀生手段。
又是信仰,又是人生的,最後讓她留下的理由卻只是「謀生手段」四個字。
原以為會遇到同事的白眼或者難堪,但是大家看到她還是和平常一樣問候,就好像她休了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病假。
龐律師見到她稍微有點吃驚,但隨即就分給她一份工作:整理湯恩樂辦過的案子,尤其是和徐氏工貿及石尹侖有關的案子。要做一個包含按時間順序排列的列表給他。
韓芯做湯恩樂的助理將近四年,但是湯恩樂從北京回鄉發展已經五年了。之前沒有助理,業務擴大之後才招了韓芯。可想而知,湯恩樂吹噓他當年回鄉發展多麼風光這些話是有多麼的不可靠。
韓芯之前已經根據湯恩樂的要求,從自己做助理的時候開始到目前的檔案都整理了一遍。現在主要是整理自己做助理之前那一年的檔案。老實說,湯恩樂雖然教她做檔案的時候頭頭是道,可他自己做的檔案真是亂七八糟。
韓芯坐在檔案室的地上,周圍堆了高高的一摞。雖然總額不大,但是雞毛蒜皮的小事真的不少,加起來的檔案盒也有幾人高。
韓芯甚至看到湯恩樂還做過一個找貓的案子。說是大爺幫人找貓,結果貓找到了,貓主人的娘說不要了送給他。老大爺不想養貓,貓主人不干,到處說老大爺沒良心。於是老大爺起訴貓主人誹謗。
湯恩樂居然是做貓主人的辯護人,還是一本正經的無罪辯護!
韓芯看了看收費單據,代理費兩千元。
不知道夠不夠湯恩樂打車吃飯的錢?
看著看著,一份「吳菊志敲詐勒索案」的卷宗吸引了韓芯的注意:「終於有個大案子呢!」
看看日期四年前了。當看到吳菊志的工作單位時,韓芯愣了。只見上面赫然寫著:「極天海鮮大酒樓限公司」!
這不是石尹侖的酒樓麼!
案情並不複雜,吳菊志借給別人 10 萬,借條上也確認是 10 萬。但是還錢的時候借款人非說是 6 萬,吳菊志就開走了那人的車,並留下一張借條,說限期兩周之內還錢,什麼時候還錢就什麼時候還車。吳菊志家裡沒有車庫,車子開回來就停在了一個公共停車場,還一口氣交了兩周的停車費。
湯恩樂雖然檔案放的亂了點,但是該存的東西都不缺。大到複印的起訴書,小到打車票都保存的整整齊齊。
韓芯看到最後的判決,法院認為吳菊志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構成敲詐勒索罪,無罪釋放。
韓芯想了想,在之前翻過的文件堆里扒拉出另一份卷宗「趙明金借款案」。
剛才吳菊志那個案子裡的借款人,就叫趙明金。這個案卷里也是這個名字,難道是一個人?
兩份卷宗一對比身份證號,果然是同一人。
有意思的是,在敲詐勒索的刑事案子裡,湯恩樂是吳菊志的辯護人;而這個借款糾紛案中,當事雙方都沒變,湯恩樂成了趙明金的代理人了!
也就是說,在敲詐勒索案里,湯恩樂成功的證明了吳菊志和趙明金之間存在合法的借貸關係,吳菊志的確借給了趙明金錢;而在借貸糾紛里,湯恩樂要趙明金不需要還趙明金錢。
韓芯低頭微笑,對湯律師來說學法律做律師就是不折不扣的謀生手段啊!
按照法律規定,同一律師不得為雙方代理,但是那是指同一案由的情況下。現在雖然當事人沒有變,可前者是刑事敲詐勒索案,後者是民間借貸糾紛的民事訴訟,湯恩樂這種做法並無不妥。
當然,非要找茬也可以往律協投訴,怎麼處理就看律協了。
「湯律師一定是很缺錢了,才這麼明目張胆的撈錢。」韓芯暗自想著。以前這樣想都覺得好笑,現在卻總是揮之不去蕭壑早起晚歸的身影——誰不是在苦苦掙扎呢?
努力的人,不應該被嘲笑啊——哪怕吃相難看了點。
正看著,前台小閆推門進來:「韓律師,您在這裡啊!有一位叫做趙雪原的女士,一定要見您。」
小閆嘴甜,不管你是律師助理,還是實習律師,一律都喊律師,大家都很受用。小閆也在準備司法考試,兩度征戰敗北,這次再次失利,小姑娘看起來有點吃不住勁兒了——最近看言情小說比看複習資料要多得多。
韓芯去自己的座位把正在充電的手機拔下來,手機是靜音振動,難怪小閆打電話找不到自己。
小會議室的門鎖已經打開,推門進去,韓芯一愣,只有趙雪原一個人?
寒暄落定之後,韓芯問:「您這次來,有什麼需要幫忙的麼?」<="<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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