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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也是,沈玉恩5歲那年,沈榮山鄭重承諾了妻女,表示一定會回來接她們去城裡過好日子。可七個月後,卻只寄回來了一封沒有寄信地址的信,說他已經在大城市裡再婚了,讓她阿媽把肚子裡的八個月大的孩子打掉,再找個人嫁了。阿媽因此怒急攻心早產下妹妹。

那個時候,家裡多苦啊。

苦就罷了,在沈榮山剛離開那會,那些上門來巴結奉承,羨慕母女兩個將來會去城裡過好日子的人,又跑來家裡挖苦諷刺她們,說什麼山雞成不了鳳凰,是麻雀就只能在山裡待著。還勸阿媽,說阿媽長得漂亮,是山裡的一枝花,要是肯把兩個女兒給送人,再嫁也是有可能的。

還有一次,有城裡人跑來「挑孩子」,一開始是想要她的,結果一看她那眼神,就說跟個「狼崽子」似的,養大了也是養不熟的白眼狼,就轉而抱起了妹妹,一面覺得妹妹長得好看,抱了不虧,一面又覺這身子骨太差了,猶豫著到底要不要抱走。

沈玉恩那時就衝上去抱住那個抱著妹妹的女人的大腿,任由那個女人怎麼踢踹都不鬆手,妹妹也被嚇得驚叫連連。

房間裡的阿媽,才終於走了出來,搶過了妹妹,拉回了她,抱住她們兩個,哭得不能自已。

沈玉恩那時候就知道,阿媽是真的想過要把自己和妹妹送走的。可能是要送走一個,可能是要送走兩個。誰知道呢?

沈玉恩於是就知道,即便是自己的親媽,也不一定可以全心全意的愛自己。

阿媽連自己這個養了幾年的女兒都不那麼愛,就不可能愛妹妹多一些了。沈玉恩就開始喜歡自己的妹妹,覺得只有妹妹

這樣單純的,才可以讓她放心喜愛,絕對不會因為任何事情而背叛她。

等到漸漸長大,沈玉恩漸漸明白了些人情世故,知道了阿媽那時候也是迫於生活無奈之下的選擇,那些笑話嘲諷她們的人,其實也曾經幫助過她們,甚至是她的那些同齡人,有的也指著她的鼻子罵過她是「沒人要的小可憐」,可等過幾年長大後,那些少年反而表示想為她「唱山歌」,少女們也喜歡跟她說心事……

人,終究是要自私一些,才能過得好。

而一向喜愛她和妹妹的繼父,則表示要選一個侄子,讓侄子和她結婚。結果,繼父的兄弟那邊,選了一個非常不成器甚至可以說是混混的少年,繼父猶豫了幾天,竟然也覺得可以接受?

阿媽當然是不同意的。可沈玉恩始終記得幼年時,那城裡人來挑孩子時,阿媽明明在屋子裡,可一直等到她和妹妹都哭得嘶聲力竭時,阿媽才出來了。

阿媽肯定是愛自己的,可是,因為家裡沒有錢,大家都只是普通人,阿媽會不會因此妥協,沈玉恩還真的不知道。

幸好有了那位「善人」肯送他們這些知青子女去城裡,她才有了新的機會,可以真正做人上人,可以憑藉自己的能力過上好日子的機會!

之前是不得已,只能用算計和心機讓自己和妹妹在沈家過得好一些,可,現在,她們已經不需要了。

無論許慈是如何想的,覺得這樣出身卑微又心懷算計的女孩不好,可叢夏救了人是事實,那位經紀人劉忻都被安排的好好的了,沒道理欺負一小姑娘,不感謝這小姑娘!

李秘書很快就將沈玉恩和叢夏的戶籍給遷了出來,遷到了他給二人準備的一處三室一廳的房子上。另外在兩個小姑娘搬出來後,還去沈家去要那10萬塊錢。——當然,這房子的錢,歐陽家也不差這些,於是根本沒算在這10萬塊裡面,也沒有單獨告訴許慈。

沈家當然是不願意給的。

李秘書也沒有惡語相向,只說,這是歐陽家小恩人的要求,小恩人的要求完成不了的話,他們就只好想法子讓小恩人「出氣」了。言語間是在暗示他們會對沈榮山和林翠華的工作出手。

沈榮山面色鐵青,十分想去問問那兩個死丫頭,知不知道孝順兩個字怎麼寫?可到底還是畏懼首富歐陽家,想了想,就去拿了6萬塊出來,語氣硬|邦|邦道:「你告訴沈玉恩,如果她還想要剩下的,可以,那我要沈玉夏的撫養權!」

如果上了法庭,父親有能力撫養的情況下,姐姐沈玉恩是爭奪不到妹妹的撫養權的。

李秘書原本就沒想著能拿回來全部,見狀就道:「那還請您寫一份保證書。那4萬塊您拿著,但是,不能再爭奪沈玉夏的撫養權了。」

如此,在沈玉恩和叢夏搬到新家的第二天,李秘書就給二人送來了剩下的6萬塊錢。

沈玉恩當即就從裡面拿了兩千塊錢,遞給李秘書:「我們人生地不熟的,能不能求李大哥幫我們再辦理一下學籍?」

這其實不需要這麼多錢。畢竟,這個年代,能出個萬元戶,都足夠周圍人高看許多眼。兩千塊錢是真的不少了。

只是沈玉恩為了事情能辦得穩妥,又只認識李秘書這一個還算厲害的人物,就請求李秘書幫忙了。

李秘書深深地看了沈玉恩一眼,心道,恐怕老闆兩口子還真看錯了,這可不是一般的小姑娘。

他最後也只拿了一千塊錢,幫姐妹兩個把學籍辦好,一個掛在附近重點初中的初三年紀,一個則是掛在附近小學的三年級。等到九月開學,兩姐妹就能正式去上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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