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呀,萬一根本說不贏對方律師,那不是死翹翹了?】
【換律師吧。】X1
【換律師吧。】X2
【換律師吧。】X3
………………
【換律師吧。】X99
既然提到了雲柔這方的律師,網友們自然也關注到王秀華的律師。
大家一查,呵,王秀華的律師居然是李營。
李營可是我們城邦法律界的翹楚啊!從業20多年了!
幾乎沒有過什麼敗訴。
而且,對王秀華這種案件經驗豐富。
屬於老手中的老手了。
但是雲柔這方的律師,沈知秋呢!
才28歲,在城邦內毫無名氣。
從經驗上就比李營少了許多,怎麼可能打得贏?
怎麼可能為雲柔爭取到她應該爭取到的權益呢!
【要是不換律師,雲柔鐵定要吃虧。】
【也不知道雲柔怎麼想的?請這種律師。】
【不是我看不起這種年輕的律師啊,但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還是有經驗的律師勝算更大。】
第132章 反擊(十四)
在所有人的不看好中,日子終於來到了開庭的那天。
雲柔和沈知秋走進城邦法庭的那一刻,正好碰見了李營。
「沈律師,真是後生可畏啊!這麼年輕就單獨出來打官司,優秀,優秀!這勢不可擋的樣子,看著怪嚇人的。待會可要讓著我點兒啊。」李營陰陽怪氣的說。
那語氣,任誰都聽得出來他是在諷刺。
諷刺沈知秋不知天高地厚,居然敢跟他打官司。
「呵呵,是我們的我們一分不讓,不是我們的,咱也不多求。李律師,你那麼有經驗,還需要我說這些?」沈知秋絲毫不退步,正面就懟了回去。
那李營聽後,依舊笑嘻嘻的,一副大前輩包容後輩的樣子,不作回應。
故意襯得沈知秋好似不懂禮貌。
實際上,李營站在這裡,就已經覺得這場官司他贏定了。
他這幾天又打點了一些關係,就憑他的人脈和工作經驗,一切簡單至極。
區區沈知秋,一個小丫頭片子,又有何懼。
分分鐘解決罷了。
他現在之所以在這裡,不過是走該走的流程罷了。
人陸續到齊後,終於開庭。
城邦法院首先陳述了王秀華的犯罪事實,宣布指控王秀華為聚眾鬥毆罪和詆毀他人名譽罪。
然後開始質證環節,將王秀華歐打人的錄音,以及現場懸掛雲柔私密照等等照片,呈了上來。
不過,即使這些罪被展示上來,李營還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
「法官先生,我不認可指控,我方僱人是事實,但是,結果卻未構成犯罪。首先,雲柔作為當事人,現在不正好好的坐在庭上嘛?並沒有受到傷害!其次,當時,雖然我方人數眾多,但現場的結果顯示,受傷的全是我方人員。包括我方當事人王秀華,被帶走時,也被雲柔控制的。所以,基於結果,雲柔並沒有受到傷害,反而是我方傷亡慘重。」
接著,他拿出一打資料。
「這些,是我方與助理小潔和雲柔方的通話截圖。這些通話記錄都是在事件發生之前產生的。那段時間,雲柔處於一個失蹤狀態,我方當事人作為公司管理者,依照職業操守,要求助理小潔了解雲柔行程並報備,然後就她不負責的工作態度進行批評。雲柔在知道這個批評之後,心存不滿,於是打電話言語激動,刺激我方當事人,因此導致,我方當事人產生動機。所以對方當事人云柔,也有一些責任。而她不是第一次,這樣刺激我方當事人。」
李營又甩出一些資料,上面全是雲柔要求換經紀人的資料。
「我發當事人性格比較直爽,多次受刺激之後,才有了動機。但是,並沒有並雲柔造成實質傷害,反而雲柔被我方多人造成傷害。這些傷害,我方本來想追究雲柔責任,但是因為我方有錯在先,願意自己承擔。因此,基於雙方都有錯誤,我建議,雙方各退一步,互相道歉,了結此事。」
李營霹靂吧啦說了一串,極力撇清王秀華的責任,強調
雲柔的過錯。
而且,一再說明,雲柔無傷,而王秀華和其他人,反而受傷嚴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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