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十幾年前的一天,劉思接了一項陪伴業務,委託人是個剛受了情傷的富二代。劉思見對方身上穿的戴的都是名牌,頓時動了歪心思。按照她的老一套方式,先是陪著富二代重走了一遍他和前女友去過的地方,一起重溫舊日回憶、緬懷曾經的愛情。接著,便是心靈撫慰加上身體誘惑……總之,她成功地把富二代騙上了床。
本以為這次又能大敲一筆,誰曾想那個富二代竟然是個騙子。他不僅不是真正的富二代,還是個窮屌絲,身上的名牌都是租來的。而且,他根本就沒有前女友,他是在得知了劉思的陪伴業務後,想占便宜,於是用金錢作為誘餌,把劉思騙上了床。
這可真是玩鷹反被啄了眼,劉思不僅沒要到錢,反而被這個騙子給纏上了。只因為她當天晚上玩了很多花樣,讓騙子爽了一番,他就此不想和劉思分開,甚至不介意十幾歲的年齡差異,主動追求劉思。更何況劉思那麼能賺錢,他既想要人,又想要錢,真是貪得無厭!
劉思自然不可能吃這種啞巴虧,她找了些道上的朋友,把騙子教訓了一頓,勒令他立即滾出葉城,永遠都別回來,否則見他一次打他一次。
那些人可都是亡命徒,劉思堅信這個年輕的騙子會害怕。然而,她低估了一個初出茅廬的騙子的韌勁兒和耐心。這件事過去幾個月後,劉思在一次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人捂住嘴拖進了小巷子裡,慘遭毒手,被刺了十幾刀,最終命喪黃泉。
行兇者正是那個被打、被驅逐的騙子。更具戲劇性的是,那個騙子並沒有在殺完人後立即逃跑,而是當場切開了自己的喉管,倒在了劉思的屍體旁邊,看上去就像是一個痴情男兒為情殉葬一般。
可恥的騙局,可笑的收場。
關於這件事,坊間也有不少傳言。有人說騙子是害怕被劉思的追求者們報復,所以直接自殺,以減少痛苦;也有人說騙子本來就有精神病,被打之後徹底瘋了,一定要拉著劉思一起死;還有人說劉思讓騙子染上了髒病,他特地冒險跑回來報復她……不管騙子是出於何種原因自殺,劉思的這項陪伴業務,卻在命案報導之後迅速火了起來。
一開始,是一些別有用心的男人去找女偵探委託這項業務,這種人自然遭到了事務所和偵探們的拒絕,因為她們是偵探,不是三陪女郎!
但也有一些生意慘澹的事務所,在這件事裡發現了商機。身體交流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陪伴委託人做一些法律和道德允許的事情,還是可行的。比如,坐在咖啡館裡,耐心地聽委託人傾訴心底的痛苦;或者陪伴委託人故地重遊,幫助他們放下心中的執念;又或者是陪委託人去旅行,暢遊山水之間,以保鏢的身份療愈情傷等等。這些業務都有明確的級別劃分,根據時間長短、難度大小等來收費。
甚至,有些心理學的學生會去偵探事務所掛職實習。
這種陪伴業務形式的改革大大削減了很多風險,相對其他委託來說,輕鬆、簡單,而且賺錢快、危險性低,很快就受到了偵探們的歡迎。
原本那些男委託人敲開門的生意,最終演變成了很多女性委託人的市場。女性本就是敏感、弱勢的群體,由於各式各樣的原因,她們亟需心靈上的陪伴。
而像面前這位委託人羅秀一樣,來無事事務所尋求陪伴業務的女性,已經不下十位了。
沈予安摸了摸下巴,心想紅姐最近肯定不會給她安排難度高、賺錢多的工作。眼前這種陪伴業務雖然賺得少,但好歹也是份工作,俗話說得好,虱子再小也是肉,總比自己閒在家裡沒有收入強得多。她立即看向紅姐,眼神中透露出一絲期待。
紅姐接過話茬,問道,「沒錯,我們事務所確實有這項業務。請問您需要怎樣的陪伴呢?」
羅秀抬起頭來,那一頭長髮隨著她的動作輕輕搖曳。她目光複雜地注視著沈予安,說道,「我……最近失戀了。他和我的閨蜜背叛了我。我們都是同一所大學畢業的……能不能請你陪我去那裡走走?或許這樣能讓我找回失去的自己。」
站在紅姐身後的大強撓了撓頭,一臉不解地看著對面的委託人。
紅姐接著發問,「冒昧地問一句,背叛你的愛人是男性還是女性?」
羅秀舔了舔嘴唇,答道,「男性,他是我們系的學生會主席。他在大學期間和我戀愛,卻在我出國留學後和我的閨蜜搞在了一起……現在想想,只有大學的那段時間,是我生命里唯一閃耀過的光芒時刻,我想重溫和閨蜜在大學時的美好時刻,記住它,然後和她絕交。」
她又補充道,「時間不會太長,兩個小時就好。我知道陪伴業務都是按小時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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