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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和頌當即詢問常睢哪裡不懂,常睢指向書本的某個地方。

對相和頌這種性格的人來說,學堂內的孩子遇到困難,他自然耐心解答。

輕柔溫和的聲音響在學堂,相和頌和常睢說起文本的道理,並且在解答後,還特地詢問他是否明白。

然後,他發現常睢不僅能夠理解他話中的意思,還能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當自己解答了他不懂的問題後,常睢崇拜驚訝的眼神,更是讓他心情愉悅。

這並不是因為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彰顯,而是他第一次找到了能夠聽懂、並且渴求這些知識的同類。

於是,他一開始是帶著幫助常睢的想法行動的,但是說著說著,他自己已然沉浸其中。

給常睢說完,他回過神來,意猶未盡的同時,又覺得自己是否說得太多了。

他猶豫地看向常睢,卻觸及他亮晶晶的眼眸,「頌哥,你真厲害。」

常睢在細節出展露了自己的親近。

相和頌唇角微翹,心情陡然一松,原來不止他一個人喜歡和人肆意探討學問的感覺。

見相和頌的眉眼,做了捧哏的常睢也露出了笑容,再怎麼聰慧,相和頌也不過是個不到十二歲的孩子。

相和頌善良外向的性格雖然讓他感到意外,但是仔細想來,這種性格利大於弊,如果是自私自利的男主角,即使成為男主最好的朋友,也有可能成為他的踏腳石。

善良的男主角,即使你對他只有一飯之恩,他也有可能湧泉相報。

是他做事情要做到最好的性格把他帶偏了。

他又不是和男主角搞對象,男主的這種性格,就算沒有成為他最好的朋友,也能讓他在關鍵時刻施於援手。

當然,常睢也沒有放棄成為相和頌最好的朋友。

能夠利益最大化,當然要利益最大化。

日子一天天緩緩騰挪,小山村的眾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仿佛一切和以前沒有什麼差別。

相秀才精力不濟,往往只上一上午或一下午的課程。

一般,常睢上完半天的課,另外半天也不會閒著,而是拼命地練習寫字,坐在桌案前一下午都不動彈。

往往練習得手腕腫脹,吃飯的手都在抖。

常嬸子心疼兒子,總想讓常睢歇一歇。

常睢表面乖巧答應,可是該下的功夫,卻一點都不見少。

想要得到什麼,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不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痴心妄想。

常睢腦袋聰明,又肯下苦功夫練習,沒用太長時間,他的字便越來越有模有樣。

面對常睢的聰穎,相和頌也喜歡多多教導他,這日,他將常睢的大字作業收上來,看著一排排大小工整的小字,便是他也不禁有些吃驚。

常睢的字跡雖然依舊稚嫩,但絕對已經脫離歪瓜裂棗的行列,到了堪堪入目的階段。

可是他才開始學習多少天?

七天?還不到七天吧。

想當初,常興和常班凱可是用了整整半年,才把字勉強寫工整。

相和頌默默看向常睢,這到底是天賦,還是……

他注意到常睢寫字的右手一直放在桌案上,笨拙地用左手翻書研墨。

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迎著常睢不知所措的目光,相和頌上前抓住了常睢的手腕。

對於練字所造成的疼痛,白皙的手腕不會有任何明顯的外傷,但是在被人輕輕捏住手腕時,常睢皺起來的臉蛋卻騙不了相和頌。

相和頌確定了,「你為什麼如此刻苦?學習並非一日之功,傷了手腕才是得不償失。」

常睢長長的睫毛掀起,眸光小心翼翼探出,又小心翼翼地垂下,稚嫩的不安的手指攥著衣角,「我只是想快點學會寫字。」

「為什麼?」

在相和頌連番的追問下,八歲的孩子不會搪塞,這才把自己的打算說了出來,「我聽說,如果買不了書,可以抄書。」

相和頌微怔,不由自主想起常睢入學那天,常父略帶討好詢問的問題。

常睢還差了一本書。

相和頌的心軟了下來,常睢定是想父母為銀錢勞累,才如此用功學習寫字,好趕在常父湊夠錢抄下一本書,為家中剩下這筆銀錢。

他在用自己稚嫩的小肩膀,為父親分擔一點重擔。

似乎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安,他撲閃著清澈的眼睛,白嫩的臉龐微微漲紅。

相和頌第一次記住常睢是在采蘑菇的山腳下,當時他對常睢的感想是和村里其他人那樣,崇拜小五的小孩,但後來常睢在采蘑菇結束後,單獨給宋小五半框蘑菇,引得他也白得了許多蘑菇。

他覺得不對勁,於是向其他孩子打聽事情的原委,知道了小孩送蘑菇都是因常睢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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