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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所工作很累吧,你看現在,連按時吃飯都做不到。」聞途說。

林歆一搖搖頭:「能拿到景恆的offer已經很幸運啦,我喜歡這個職業,所以不覺得辛苦。」

聞途笑了笑:「倒是和我當年挺像的,有幹勁。」

她也笑了,隨後說:「聞律,我能不能請教您,關於這個案子您是怎麼看的,我想學習一下。」

「你覺得該怎麼定性?」

林歆猶豫道:「我才畢業,沒實際接觸過這種案子,不敢在您這兒班門弄斧。」

「我也沒那麼厲害,只不過多混了兩年職場,隨便聊聊吧,想到什麼都可以說。」

林歆一思考片刻後開口:「嗯,我不太確定……但聽嫌疑人家屬陳述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是正當防衛,《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無限防衛權。」

聞途目光微頓,此想法和他心中的第一直覺不謀而合。

「無限防衛權」是對《刑法》第二十條的一項注意規定:對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負刑事責任。

此條的增補進一步闡釋了防衛限度條件,算是正當防衛制度建設的里程碑,自此正當防衛作為一條沉睡的條款被喚醒,這之後有許多類似的「反殺」案嘗試用無限防衛權做無罪辯護,但實踐中成功率極其稀少。

比起為被告人找理由出罪,法院更傾向於採納檢察院的意見進行刑事追訴,這是審判機關的職能所致。

審判作為最後一道關卡難免成為輿論風波的眾矢之的,無罪判決在司法實踐中慎之又慎,公平正義和維穩優先的利益取捨下,法官往往做出保守判決。

無罪辯護難,法院難判,檢察院難服,對律師而言是膽量和技術的挑戰。

他們對案情進行簡單討論,聞途總結出焦點:「檢方那邊多半認定為了互毆,這個案子的關鍵點在於防衛限度,等我明天到看守所會見嫌疑人,然後去閱完卷再整理辯護思路。」

「好,對了聞律,我剛剛幫您把會見資料印好了,還有兩份空白的會見筆錄。」

聞途把這些材料逐一檢查了一遍,很完整。

「做得很好。」他把資料放進公文包,這時資料里夾著的一張紙條掉了出來。

林歆一幫他撿起:「我差點忘了,還有這個,這是主辦檢察官諶檢的直線號碼,官網上暫時沒信息,我打電話問檢察院案管中心拿到的。」

「謝謝你小林,太周到了。」

聞途下意識展開紙條,本想簡單掠一眼,等到看清上面的姓名後,頓時僵住了。

這瞬間,他懷疑自己加班太累出現了幻覺,腦中空白,像是電視機故障那樣迸出一片雪花點。

呼吸抖出鼻腔,他閉緊了眼睛,又顫動著睜開,白紙黑字明晃晃的刺目:

海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察一部 諶意 056 xxxx xxxx(311辦公室)

林歆一見他表情不對勁:「怎麼了?」

「……」

聞途沒聽見她的話,一向平靜的臉上鮮見起了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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