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太晚了。
那年,謝徵二十六歲,重回了闊別已久的京都。
他從嶺南將我接回來時,郡主已住進了他府中。他說我們不過一年少荒唐,他只把我當妹妹,願給我一紙和離,好聚好散。
我憤怒,我鬧過,可沒人聽我說話。
郡主是皇上的親妹妹,一向作眼珠子疼。到最後,就連跟我最久的阿嬤也勸我,夫人,算了吧。
他們公然在我的眼皮下調情。
這樣還不夠。
郡主穿我的衣裳,在我床上,同我夫君撒嬌。問:「我與你妻孰美?」
一牆之隔,我被她的護衛死死摁住,聽一晚荒唐。
那天的恨意將我淹沒,我太不甘了,我要和他們魚死網破,斗到底。
就要一封狀紙鬧到太后面前。
卻在起程前夕,我的夫君將我浸豬籠。他們誣我私通,不守婦德,死不足惜。
冰冷的河水沒過眼畔。
而我死後不過七日。
謝徵便娶了郡主。
她等不及,肚子快瞞不住。
第2章
帶著枉死的記憶投胎。
我新名阿瓷,出生在離京郊千百里的偏僻小漁莊。
這一世,我有了父母。
娘親會做好吃的各種丸子,爹出完海總會留幾條最肥嫩的魚,下了鍋油,煎一下,咯滋咯滋的聲音,香氣把破爛的小屋籠住。
那時我還囿於仇恨的過往。
雖然五歲了,卻不大開口說話。
昭國路引盤查極嚴,千丈的距離,是窮人一生也邁不過的溝壑。
在漁村里,就連最有聲望的私塾先生,也不過出門去縣裡考過兩次學。又何況我這個女娃娃。仇人或許會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富貴終老,每想到這裡,我就氣的能吃兩條魚。
但爹娘很好,他們真愛我。
村裡有小孩向我丟石頭,罵我『傻子』,娘就舉起擀麵杖追他出十里地,掐腰大著嗓門在村頭和他娘大吵一架。
爹每次回來時,總要學著村里唱戲的丑角扮鬼臉掐蘭花來逗我笑。他把我架在他脖子上,在村里村外轉來轉去,只要見到人,就得意地炫耀:
「老李,你看這是我女兒,好看吧。」
還有我的名字,姜瓷。
是花了幾個大子找私塾先生取的。
我記得那時爹有多開心,他摸著頭笑:
「瓷器啊,頂頂珍貴的寶貝。這個好,這個好,配我女兒。」
其實我真的認過命。
在九歲生日那年,爹顫著手將新頭繩壓在我枕頭下;娘準備了許久,為我做一件新衣裳,針腳密密麻麻,染過她熬燈時扎出的血。
我沒有睜開眼睛,假裝還睡著。
只是他們走後,縮起身子,將屋棟房梁看了又看。
不得不承認,我感覺到胸腔里高懸已久的心正一點一滴挪回原位,它還太稚嫩,不該承擔上一輩子的愛恨。或許就這樣,老天爺也覺得我苦了太久,所以給了我新的人生,讓我靈魂不再飄蕩。
次日醒來,我自己梳好頭,坐在桌子上:「爹,娘。」
天。
嗓子軟的像是要掐出水,我有多久沒這樣撒過嬌。
幻想手掌貼過額頭,暖烘烘的誇獎、裊裊飄起的炊煙、其樂融融的早飯。上述場景,都沒有發生。
——我爹娘死了。
就在一牆之隔。被人砍死的,為了不讓兇徒發現屋內還有女兒,他們連呼救都沒有。而這段時間,村中來的陌生人,只有一隊珍珠商。
在清晨時業已離開。
村人可憐我,要幫我爹娘收屍,商定下土時卻不見我的蹤影。我早回到屋中收拾好東西,系成小小一個包裹,伏在進城報案的牛車後。
縣老爺開始很重視,後來傳商人上過堂後,就不了了之。
因為他們是為侯府辦事的。
昭華郡主年老,色衰便憂愛弛,謝徵的好骨相三十多卻才正茂,又有實在的功績,狂蜂浪蝶永遠殺不乾淨。於是偏信古方,一日兩盞的珍珠粉碾碎,喝敷兩用養顏。
我找了很久,才在鄰縣最大的客棧里找到那行人。
他們包下大堂喝酒,醉醺醺地談天說地,最後說到我爹娘。
「兩個不識好歹的老傢伙。說這次采量少,要自己留著,呸,郡主想要的東西,他們也敢不給?」 <="<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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