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是他在海上跑船時,陳樂酩給他做成小香包放在身上救命的。
後來余醉習慣了這個味道,就偷偷捲成煙,叼在嘴裡聞。
海上生活九死一生,風平浪靜時要藏在船艙把自己偽裝成會呼吸的貨物,一旦遇上海盜劫船,能留個全屍都是萬幸。
最殘忍的死法就是「釣魚」。
海盜捉到水手不殺,在肚子上挖個坑,再把人懸掛在大船外,距離海面幾厘米高。
一股股鮮血從肚子裡往外涌,血滴進海里,魚群像瘋了似的蹦起來吃。
看似在釣海里的魚,其實是釣海上的人。
為的是給其他水手施壓——想要人活命就拿貨物來換,捨不得貨就看著自己的同伴被吃完。
余醉就被吊過,但他沒讓同伴來換。
因為他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錢,但貨物動輒上千萬,一旦換過去這些錢會全算在他頭上,他一輩子都還不完。
他那時已經被打得奄奄一息,肚子上的坑甚至是最輕的傷口,被反綁雙手攔腰吊在大船外,渾身上下跟個血葫蘆一樣往海里滴血,但始終沒有昏迷。
弟弟做的茶包被他死死咬在嘴裡,那味道提醒他無論如何都要回到弟弟身邊。
他拖著半殘的身體用被綁著的雙手拽住繩子,硬是一點一點把自己翻了過來。
肚子上的血順著腰側流到被綁的手腕上,魚群爭相撕咬。
咬斷他手腕上繩子的同時,也在他左手手背上留下一道再也填不平的疤。
血淋淋的身體掉進大海,密密麻麻的魚群瘋狂湧上去。
商船上跳下來七八個水手,拼命把他從魚群里拖拽出來,摳出他嘴裡已經被血浸濕的茶包。
他拖著最後一口氣,把海盜船上囤積火藥的具體位置告訴了同伴。
這就是十年前轟動一時的金江灣大規模海盜劫船事件。
在所有人被包圍囚困、走投無路時,余醉像影子一樣潛入海盜窩裡,身入死局,尋找生路。
最終海盜的船被他們炸沉,那一艘貨物得以成功出海。
貨物淨利潤兩千九百萬,余醉拿到分成紅利加僱傭費一百三十萬八千九百二十塊。
陳樂酩九歲那年長腦瘤,就是這筆錢把他拉出鬼門關。
「想什麼呢?」
「叮」一聲脆響,汪陽和他碰杯。
余醉沒說話,轉身倚著陽台護欄。
背後是清輝的月光,眼前是熟睡的弟弟。
汪陽順著他的視線看向屋裡,搖頭嘆息。
「這麼多年我第一次看你嚇成這樣,他在屋裡好好地睡著覺,還能夢遊起來再去自殺嗎?用得著你每天晚上都盯著?」
余醉依舊沒作聲,齒尖重重碾過濡濕的煙,讓那股熟悉的味道在口腔溢散。
汪陽就著酒,很快就把一大塊晶瑩剔透的蜂巢蜜給消滅光,饜足地舔舔手指。
「少吃點吧,你早晚死這上面。」
他極度嗜甜,尤其喜歡齁甜的糖,像這樣的蜂巢蜜他一周能幹掉一箱。
「死就死嘍,是人都會死。」
汪陽不在意地聳聳肩,又笑起來:「或許等我把肚子填飽就不吃了。」
嗜甜的毛病很多年前就有了。
但要說他多喜歡吃糖,還真不見得。
小時候家裡三個孩子,他下面還有兩個弟弟。
一包糖有十顆,兩個弟弟吃九顆,剩下那顆掉地上了,他奶奶才會撿起來丟給他。
後來他好不容易逃離那個家,找到一個體面的工作,奶奶就帶著弟弟去公司門口鬧。
說他是個喜歡留長髮的變態,從小就不男不女,為了幾塊糖光著屁股給隔壁大爺玩。
到底是什麼樣的親人,會恨他恨到給一個小孩子造黃謠?
他不明白。
在他的認知里,親人是世界上最噁心的東西,弟弟更是噁心至極。
直到他看到陳樂酩,才明白弟弟和弟弟也是不一樣的。
陳樂酩有十顆糖,揣在手裡分配,哥哥一顆,他一顆,每人都能吃五顆。
可余醉吃到第九顆還沒吃完,掰開他的嘴看,才發現他一直在假裝吃,其實把十顆糖都給了哥哥,自己舔手指上沾到的糖漬。
「我以前覺得樂樂就是小天使,那麼乖,那麼懂事,單純善良,還知道疼人。」
汪陽說著苦笑一聲。
「結果到頭來他最瘋最偏執,他出事那天晚上你給我打電話,我嚇得差點心臟病發。」
余醉皺眉:「他不是偏執,只是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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