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樂酩崩潰地哭出來:「對不起哥哥,我沒有忍住,我……我……」
「沒關係,沒事。」余醉把他抱起來,「洗乾淨就好了,樂樂還是小孩,小孩兒就是會尿床。」
他抱著弟弟去燒水,給弟弟洗澡,洗完擦一點郁美淨,再換上柔軟乾淨的衣服。
他把弟弟照顧得很好。
即便眼睛看不見,雙腿走不了,大小便失禁,還是一個乾乾淨淨的小孩兒。
反觀他自己。
已經一周沒有換洗,手上的血痂掉了又結,渾身上下都是做苦力的汗臭味。
爺爺說過,人活一天就要立正一天,要把自己活出個人樣兒來,要腳踏實地,要吃苦耐勞。
但腳踏實地救不了命,吃苦耐勞也救不了命。
醫生說一旦腿不能動了就要立刻去醫院,不能再拖。
但他手裡的錢全加在一起,別說請專家做手術,就連入住都辦不了。
他要想辦法賺快錢。
快錢得拿命換。
磚廠老闆給他介紹了一家地下拳場。
他被蒙著眼帶進去,空氣中的血腥味混著觀眾的叫嚷撲進鼻腔。
拳場當家的姓李,都叫他李哥。
余醉跟著叫了一聲李哥。
陷在柔軟沙發里的男人眉毛一挑,伸著小拇指去掏耳朵,仿佛被這樣一條爛命叫哥都嫌髒耳朵。
「規矩知道嗎?能打完嗎?」
拳場有個規矩,不吃開門紅。
第一把贏了個大的就想開溜?
想都別想,掃了客人的興就一分錢都別想拿。
要打就連打三天,三天六場,贏一場給一萬,六場全贏給十萬。
中途退出一分沒有,打死打殘概不負責。
余醉點頭,在協議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簽名,就是要賣掉自己的命。
五歲那年貼在頭上的紙條又回來了。
只不過當時是人fan子給他貼的,紙條上寫著【混血男嬰、血型稀有】。
現在這個,是他自己給自己貼的。
像古羅馬鬥獸場裡的奴隸一樣,他被清洗乾淨戴上手環,關進鐵架搭的拳場。
沒有規則,不分量級。
奴隸們只想要錢,只想活命。
不管抓到對手的什麼部位都會拼命攻擊,拼命打,砸!摳!撕扯!甚至連牙齒都用上!恨不得在人身上撕下一塊肉來,只要對方站不起來,自己就能多活一場。
那對余醉來說是生不如死的三天。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活下來的。
地上全是血,他踩著血水滑倒,對手見狀瘋了似的撲過來用腳去踩他的咽喉和肋骨,他伸手格擋,掰斷對方的腳腕。
他想了很多很多死法,不是自己的,而是弟弟的。
如果他回不去,陳樂酩只剩死路一條。
餓死、渴死、摔死、凍死、被闖進小木屋的野獸咬死,被吃掉,連骨頭都啃光。
他逼著自己一幕一幕地在腦子裡重複這些畫面,場下那些叫瘋了眼的觀眾在他眼裡變成各種各樣慘死的弟弟,這些弟弟支撐他堅持到最後。
他贏了四場,輸了一場,還剩最後一場。
最後一場不管輸贏,只要他能活下來,都能拿到四萬,加上他手裡攢的幾千,幸運的話就能請到專家給弟弟做手術。
但最後一場開始前,李哥找到他。
最後一場的對手是個一場都沒贏過的中年人,所有人都知道余醉一定會贏,大盤全壓在他身上。
「我要你輸給他。」
李哥買了反注,要余醉打假拳。
「只要你戲做得漂亮,觀眾看不出來,我就按連贏六場給你算,到手十萬,怎麼樣?」
余醉不懂,但知道這裡面的水很深。
「我沒做過戲,怕被看出來害您賠錢,第六場我照常打,不管輸贏那一場的錢我都不要,贏了就當孝敬您,我只要四萬。」
李哥斜著眼睛睨他:「行,小小年紀倒挺懂事,我這個人啊,就是心善。」
余醉成功打贏第六場,經理扔給他一個牛皮紙包。
他把手上的血擦乾,小心翼翼地一摞摞數清,整四萬,臉上露出個小孩兒一樣的笑,真好。
那包錢只在他手裡呆了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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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拳館的時候,有幾個人在門口堵他。
他意識到什麼,轉身往回跑,同一時間腳步聲從前面衝過來。
他走投無路,撞開廁所的門,想都沒想就從二樓跳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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