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別讀博,會脫單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14頁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你……」聞笛心裡湧起一絲希冀,「你也中暑了?」

男生笑了起來:「我背你過來的,你不會忘了吧?」

聞笛感到窘迫,為那沒頭沒腦的一句話,也為了別的。

男生手裡拿著兩瓶水,看著他額頭上的汗珠流到下巴,又滴到領子上,把其中一瓶遞給他:「我叫何文軒。」

他昏昏沉沉地接過來,覺得胸口悶悶的,好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

當時他還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戀這回事,但愛情是本能。

他抓著習題冊問對方問題,去球場看比賽。在何文軒扭傷腳之後的一個月,他打水、送飯、買點心,甚至連衣服都幫著洗了。在一個秋日的夜晚,何文軒拖著傷愈的腿,和他一起穿過校園。昏黃光照,影影綽綽,令人發沉。走到香樟樹的陰影下,聞笛突然停下來,鼓起勇氣,說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對方愣了一瞬,隨即笑著說,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還以為你永遠不打算說了呢。

聞笛迷迷糊糊的,腦子亂成一鍋粥。他小心翼翼地問:這算答應了嗎?

男生揉了揉他的頭髮說:當然。

何文軒的父親是企業家,博信光學的。他小學就去海外交換,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調,開口就是時事新聞,中外名家,周圍也都是法官、研究員、工程師的孩子。聞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總覺得自己像水果攤上一隻帶泥的芋頭。

他對何文軒,喜歡裡帶了點崇拜。他覺得,像這樣家境優渥、見多識廣的天之驕子,肯定有自己的規劃和打算,每次選擇也帶著他看不見的權衡。

等他慢慢長大,見到更廣闊的天地,更完美的人之後,才驀然醒悟。

什麼權衡,就他媽是自私。

分手五年了,還能若無其事、坦坦蕩蕩地打電話問好,可見這人一點都沒變。

碰上舊日餘孽,真晦氣。聞笛躺倒,閉眼,默默祈禱,今晚可千萬別鑽進他夢裡。

還沒清靜五分鐘,手機又響起來,另一個號碼。

聞笛深吸一口氣,幸運值應該攢夠了吧,這回要不是正主……

他接通電話,熟悉的聲音傳來。「連句話都不跟我說嗎?」對面嘆了口氣,「有點傷心啊。」

聞笛翻了個白眼,這人到底有多少手機號?

大概是察覺到他又要掛斷,對面補了一句:「美國買手機卡沒有限制。」

這群富家子弟都錢多的燒的。聞笛咬了咬牙:「想說什麼快說,我要睡了。」

對面沉默下來,這片刻的時間空白讓聞笛火冒三丈。

「我很想你。」最後說了句。

「別噁心人。」聞笛警告道。

「真的,」對面說,「你在身邊的時候,我最幸福,最安穩。每次走過唐人街,看到蒸籠的熱氣,我都會想起你。還記得我扭傷的時候嗎?你幫我帶早飯,打開袋子那一瞬間的笑容,我一輩子都忘不掉……」

「我說,」聞笛不耐煩地揉著枕頭,「你不是喜歡我,是想要保姆,你那麼有錢,一萬兩萬的儘管去雇,保證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找我幹嘛?」

對面流出一絲驚詫:「你怎麼會這麼想呢?我們是彼此的初戀啊。」

好傢夥,年輕的時候被一根木頭絆倒,那木頭還把自己當成白月光了,真會往臉上貼金。

聞笛屈起膝蓋,把胳膊肘搭在腿上,讓自己舒服些,減輕心頭熊熊燃燒的怒火。「初戀是什麼雪山上的聖蓮嗎?神壇里的佛像嗎?」聞笛說,「它就是本錯題集。你天天晃悠,就是時時刻刻提醒我之前的錯誤,真的很煩人。」

對面沉默了一會兒,說:「那是我這輩子最美好的時光,很抱歉你不是這樣想的。你相信我,我會補償你的,我會把它變回原來五光十色的樣子。」

幾年不見,這人還是一如既往地巧舌如簧。還說什麼「補回來」,明明就是自己毀掉的。

「不用,謝謝,」聞笛說,「別再打過來了,你不知道我跟你在一起的時候,隱藏了多少罵人的實力,我勸你別自討苦吃。」

他以為話說到這份上,天之驕子肯定憤然立場了,沒想到居然沒聽到掛斷的提示音。

不掛算了,他掛。他把手機從耳邊放下,剛要點那個紅色按鈕,對面說話了。

「我當年是騙了你,」對面說,「但你就沒有騙我嗎?」

下一秒,聞笛按下了掛斷鍵,氣的差點從床上跳起來。

這人還有臉揭他的傷疤!

該死的賤狗!下流的、驕橫的、喧譁的惡棍!但願血瘟病瘟死了你,因為你教我說出這種話!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