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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的某個夏日夜晚,褚恆如往常一樣,在〖君悅吾心〗酒吧聽簡迪唱歌。

曲末,褚恆高興地邀請簡迪一起吃飯。

他總是習慣性地為簡迪背吉他。

他知道簡迪吃不慣市中心豪華貴麗的餐廳,所以每次他都帶簡迪去一些可口乾淨的小餐館吃飯。

「恆哥,每次都是你請我,這次讓我來請你吧。」簡迪臉色靦腆,少年的嗓音顫抖,似乎在乞求。

褚恆見了他這副略帶楚楚可憐的模樣,心裡浮出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他手搭在簡迪的腦袋上,笑說:「那好吧。」

簡迪在長明街附近找了一家餛飩店,店面乾淨,環境尚可。

「恆哥,你想吃什麼味兒的餛飩?」簡迪低聲問他。

褚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笑說:「我跟你吃一樣的,你吃啥我就吃啥。」

簡迪點了兩份玉米鮮肉餛飩,份量很足,個大飽滿,光是聞著味兒,就令人食慾大開。

簡迪默默低下腦袋吃,抬眼間,發現褚恆正盯著自己看,碗裡的餛飩一個都沒動,他奇怪:「恆哥,你不喜歡吃這個味兒的嗎?」

褚恆右手緩緩抬起,摸到簡迪的圓腦袋,纖細白皙的手指,插/入他的柔軟墨發,細細摩挲,柔軟的質感,在指尖蔓延開來,驚得褚恆渾身一顫慄。

他眼含笑意看著簡迪,右手慢慢滑落,落在小男孩乾淨的鬢邊。

簡迪不明所以,鹿眼充滿疑惑。

褚恆右手忽然捏住他的左臉蛋,像果凍般的一樣Q彈。

簡迪的小臉頓時被他扯成了一個小花貓。

「小迪,你真的好可愛啊!」褚恆放開手,有些意猶未盡,笑意盈盈地看著他,重複道,「真的好可愛!」

簡迪無奈,他靦腆地垂頭繼續吃餛飩,並催促褚恆也快吃。

「好的,我可愛的小迪迪,我馬上吃完。」褚恆頓時風捲殘雲,三個餛飩一起入嘴,將簡迪看得一愣一愣。

褚恆將簡迪當成很好的朋友,是想保護的可愛小弟弟。

褚恆在簡迪不去酒吧的空閒時間,會帶他去聽現場演唱會,會帶他穿梭在各個戲劇音樂廳,會帶他一起去星空樂館。

也會帶他吃各種好吃的,玩各種新奇的玩意。

當時和褚恆一起住的大學舍友,還以為褚恆談戀愛了,因為他好像很忙,尤其是每到周六周天,都不回來。

褚恆這才意識到,原來他三年以來的閒時,都是和簡迪一起度過的。

簡迪曾問他:「恆哥,你陪我,是不是很浪費你的時間?」

褚恆笑,一眼就猜出了他的擔憂,說:「小迪,我大學暫時不想交女朋友,所以你也別想太多,我跟你玩,很開心。北都市我每個地方都很熟,我想和你一起看到更多更美的景色,一起聽好聽的音樂,可以嗎?」

褚恆沒意識到他說這話的時候,是那麼的真誠,真誠到與他相識的任何一個人都不會相信他竟然能說出那麼溫柔的話語。

好像一場悄然無聲的告白。

簡迪意識到不對勁,急忙轉過頭,獨自朝前走去。

褚恆背著他的吉他,跟上他,笑聲朗朗:「小迪迪,下一次我們一起去看煙花吧。」

三年前,簡迪說他的夢想是成為一名音樂歌手。

三年後,他真的登上舞台,讓自己的音樂被更多的人聽到。

他來到北都市,實現了他的夢想。

褚恆默默為他祝福。

他無論如何也想不到,簡迪在滿18歲的年齡,會死在北都市。

憑什麼?為什麼?

那麼弱小的他,居然硬生生為那該死的傅朝擋了兩顆致命的子彈。

傅朝早已經是要死的人,小迪,你不該對他上心,喜歡上他。

風雪漸漸大了起來,被褚恆緊抱在懷的簡迪,傷口逐漸裂開,滲漏出血。

一滴一滴,鮮紅的血跡,染濕蒼涼無人問的風雪夜。

褚恆將簡迪抱回家,將他平放在臥室床上。

他為簡迪褪去衣衫,用濕熱的毛巾擦拭他身上的血跡,邊擦邊喊他的名字。

簡迪沉靜地安睡,鼻息若冰,這是一個亡者的哀涼的淡薄面容。

褚恆重新給他換上衣服,是他常愛穿的白色襯衫、黑色褲子、白色小鞋。

褚恆回憶起,第一次見到他,便是這副模樣的他,獨自站在天河橋上,拉奏小提琴。

北都市有一座小山,名叫鹿山,因形狀酷似一隻鹿而得名。

凌晨一點,褚恆將簡迪帶到鹿山安葬。

鹿山有一處被開發的墓地,不同於普通人的闔棺落土,這裡僅屬於軍//家級別的入葬場所,其中最高規格的是生葬,即通過技術手段隔絕空氣,保持亡者屍身不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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