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夏卻已經腳步情況的離開了。
阮仁義的結局,她已然成竹在胸。
果然,三個月後,阮仁義的案子開庭,阮仁義為搶奪財產,殺妻殺女,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阮仁義倒是想要上訴,但是,這一晚的夢裡,他夢到了他的爺爺和爸爸。他們早已不是活著時候的自信驕傲的模樣,而是一個在油鍋里被當做油條炸,一個正在踩鋼刀。
他們一面遭受酷刑,一面後悔不已:「早知如此,還不如在人間被法律審判上一回,死後到了地府,也不至於如此!好歹在人間,也就是被關起來或者是槍斃,哪裡像是在這地獄哦~這日子,什麼時候才能到頭?」
阮仁義從噩夢中驚醒,忽覺自己還是接受人間的死刑好了。
1993年的夏天,阮仁義被執行死刑,槍斃而死。
阮顏諾雖說從教唆犯罪變成了被教唆的,但到底還是在少管所待了幾個月,在阮仁義死後沒多久,她才被放出來。
顏虹霞拉著她,就帶著她去把名字又改回了顏諾,說原來的名字晦氣,改改名字,去去晦氣,挺好,挺好。
顏諾整個人瘦得跟竹竿兒似的,聞言傻呆呆的,只覺自己折騰了這許多,最後竟似乎又回到了從前。
變成了那個一無所有的貧民窟的顏諾。
「我們還有房子。」顏虹霞這樣說道,「叢小姐還答應了,送你去原來的貴族高中讀書。那高中里不是還有喜歡你的豪門公子嗎?小諾你去攀上一個靠譜的,咱們就不怕叢小姐的報復了。」
顏諾想到媽媽口中的「叢小姐」,想到那個在爸爸的壽宴上,把爸爸和她一起送進去的人,登時恐懼的打了個寒顫,忍不住拉著顏虹霞道:「媽!媽!我們把房子賣了,離開這裡好不好?媽,天大地大,只要我們走了,全花國我們哪裡都能去的!到時候再改名換姓,那位叢小姐再厲害,還能真的找去跟我們報仇嗎?媽,我們走吧!走了才一了百了,我有預感,如果不走,叢小姐一定
會來報復我的!我會死的啊媽媽!」
叢夏明知道阮仁義不是兇手,卻能眼睜睜的看著阮仁義去死。這還是父女之情呢。而她是真正綁架了叢夏的人,叢夏怎麼可能不報復她?
顏虹霞卻不贊同道:「走?我們能去哪裡呢?媽媽是個沒用的女人,根本不會賺錢。走了就只能坐吃山空。還不如待在京城,我們把這兩套房子都租出去收錢,再租一套便宜的房子住。這樣家裡才能有餘錢。
再說了,我們不是說好了麼?小諾你去學校,找一個喜歡你的有錢人家的公子,叢小姐不就不敢對你怎麼樣了?這難道不比把房子賤賣了四處流浪的好?」
就是要委屈女兒,要跟她一樣,將來很可能要做人小三了。可是,那有什麼辦法呢?這就是命。
顏諾不斷搖頭:「不,不,媽,我們走!媽,我求求你了,我們走吧!她不會放過我們的!真的!除非我們走了,她找不到我們了,我們才有一線生機,才能好好活著啊!」
顏諾甚至給顏虹霞跪下了。
顏虹霞心疼不已,抱著顏諾一起哭。可是,她是真的不會賺錢,也不知道把房子賤賣了後,再去哪裡買能收到租金的房子。她太沒用了,根本不敢走啊。
而且,那位叢小姐那麼厲害,她們跑去哪裡,她覺得叢小姐都能找到她們。既然這樣,還不如不走。就讓女兒去貴族學校,找個靠譜點的少年做靠山,早早生個孩子,哪怕是私生子呢?身為私生子的母親,女兒也就會受那個家族的庇護。也就不用害怕那位叢小姐了。
這不比到處流浪、四處躲避強嗎?
顏諾到底也沒能說服顏虹霞,在1993年的9月,回到了她原先的學校,原先的班級,原先的座位,面對原先的那些同學。
她的同學們都沒有變,變得只有她。
然後,顏諾身為一群婚生子女裡面的私生女,還是上流圈子裡傳出真相的很可能綁架了婚生女的私生女,遭遇了一場長達半年的霸凌。
這些曾經和顏諾「交好」的同學,戲稱顏諾是「會咬人的狗不叫」,瞧,她不就是這樣,坑害了人家星月集團正兒八經的繼承人嗎?
所有人都能理直氣壯的霸凌顏諾,不霸凌的,也對顏諾頗為看不起。
因為顏諾是小三的孩子,是私生女。
顏諾一次次的哭求,一次次的問詢,想要求個為什麼?為什麼她要遭遇這一切?<="<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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