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普通人的定義我方認為在這個語境下是都可能會遇到同樣微型網絡暴力的那一部分人。
反四:好的,我們雙方在對於普通人的理解上達成了共識。但是我們雙方對於避開和抗爭的定義其實是存在了一定的分歧,但是都是承認平台機制是舉報途徑是一種結構化的產物對吧?
正四:平台機制是治理方式結構化的產物,他是客觀存在的一種手段,而避開和抗爭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比如我選擇投訴而達到刪評避免直接對沖給自己造成更大的傷害,這就是利用投訴手段達到了我方避開的目的。還有,我方並不同意我們雙方對於普通人的理解達成了共識。您方在一辯稿里提到的公眾人物機場穿著被質疑以及因地震導致殘疾的女孩都不屬於我方今天定義的普通人的範疇內,所以您方對於普通人的定義具有錯誤認知。
反四:您方認為對一個的穿著進行審判不能成為普通人會遇到的事情嗎?今天你打開小紅書的帖子一看,可能就是曬一張自拍,然後就會有人在下面無端地抨擊你『穿得丑』或是『真難看』,這還不算是普通人會遇到的微型暴力嗎?您方說投訴是一種手段,是,他的確是結構化下的一種手段,但是我想請問您方,如果今天您發了一條帖子,下面我評論了一句『strong,這是nc吧?』好的,你選擇了投訴,如果後台的管理員並不是5G衝浪在線,看到此條評論的時候第一感覺會覺得這是在罵人嗎?駁回後這條評論依舊存在,您方還認為避開解決了問題嗎?
正四:所以您方是承認了投訴是避開也能選擇的方式嗎?
反四:當然不是,只是在您方的定義下我方認為投訴並不是您方會選擇的方式啊,因為投訴在您方的避開中不能起到任何的作用。而我方選擇投訴後,如果平台置之不理導致了更大的後果,那麼我方就可以固定證據選擇起訴這種更為直接的抗爭方式。
正四:那您方的起訴會遭受到的更大的時間成本是否有預料呢?用您方所舉的取快遞女子被造謠一案,起訴判決的時間一年之久,而在這一年中當事人遭受到的心理健康以及時間成本又怎麼磨平?
反四:那您方避開就沒事了嗎?這件事情的一開始就是因為不知情這種隱形的避開導致了更為嚴重的網暴,所以才會採取起訴這種抗爭的手段啊!
主席:感謝雙方辯手,下面進行盤問環節。首先有請正方三辯進行盤問,對盤問方需指派除三辯以外任意一名辯手進行作答,中途不可更換。請問反方指派作答的辯手是反方幾辯?
反二:反方二辯。
主席:下面有請正方三辯盤問反方二辯,盤問方可以打斷被盤問方發言,被盤問方只能作答不能反問,對盤問方計時1分30秒。
正三:我們不談投訴機制,因為造成的爭議是我們雙方背書不同。那我們談一談普通人,您方認為發一條帖子被上千條評論攻擊的貼主是不是普通人?
反二:要看他發的內容是不是屬於每個人都可以發的。
正三:好,假設我今天發了一張自拍,然後說『求評論,不玻璃心』,然後下面一堆人評論說『真醜』『求打碼』『建議重新投胎』,按照您方的抗爭是不是要把所有的發言人都起訴一遍?
反二:起訴手段是我方抗爭的最後一層,在此之前我方認為的抗爭是針對這些人的評論進行回應。
正三:好的,對方也承認了對這些人起訴根本不現實,因為都不構成起訴的要件。再者,根據對方辯友前面的論述,他們選擇的是澄清和回應式發言,可是我發的這個帖子裡面說了『求評論,不玻璃心』,這不是在我發帖時默認的嗎?為什麼要澄清呢?所以您方根本無法進行所謂的抗爭,這是我方想說的第一點。然後對方辯友今天一直在說抗爭會讓更多的人了解事情真相,暴力行為會減少,但是根據我方四辯在某平台的背書,事實上你解釋的東西對方根本不樂意聽,對方反而會說你又激動了,是你活該,請問你怎麼解釋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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